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龙钢公司字〔2014〕36号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春节即将来临,公司“三会”召开在即,为认真落实市安监局、陕煤化集团、陕钢集团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司1月13日晨会精神,现就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细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三会”期间不发生重大事故,既是各级党政领导的要求,也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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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头、起好步的需要,对此各级领导一定要有高度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的理念,坚决克服松懈、麻痹、侥幸等思想和行为,抓细抓实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各级、各环节安全管理责任,提前部署节日值班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二、认真组织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的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工作,以防范事故为出发点,在对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四类危险作业”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皮带系统、特种设备、消防重点部位等区域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五落实”原则限期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现场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综合治理,重点对辖区除尘设备、各吸尘点、料场口进行检查整改,做到现场干净整洁,整齐、有序,除尘点达标排放。节日期间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做好现场保持工作。
三、扎实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加强节日安全宣教工作。 按照公司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典型事故案例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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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突出宣传用电、用气、治安防范、出游等节日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广大员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和盗窃事件的发生,使广大员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四、严肃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非常规作业管控。 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深入现场,开展“五化”检查,切实加强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节日期间,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值班领导,要加大生产作业现场巡查频次和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的巡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和“十严禁”(见附件),杜绝“三违”现象,保证节日期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检修作业、危险作业,确因生产实际需安排进行的检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审批,提高管理格次。对设备维修派工作业要在单位安全环保科备案,对5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二类煤气作业、动火作业等分厂级管控的作业要在公司安委办备案。各值班人员要严格非常规作业审核把关,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万无一失。
五、严格值班、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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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要求,落实值班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坚持每班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各单位务必于1月3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领导、安全科值班人员名单报公司安委办。
领导干部要尽量减少外出,因事外出须向上级主管领导请假。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各个生产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生产信息,保持信息畅通,每天17:10-17:30各单位要向公司安委办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信息,并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受控。
六、重视节后安全生产组织工作。
节日过后,各单位要重视节后安全工作,及时召开收心会,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平稳顺行。
附:1.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 2.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严禁”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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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五必须”
1.各级值班领导必须靠前管理,深入现场,从严查处“三违”人员。
2.进行非常规作业必须有科级及以上干部亲临现场,安全员全程盯守。
3.重要危险源点、要害岗位必须严格门禁制度和出入登记。 4.岗位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手指口述”。 5.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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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十严禁”
1.严禁劳护用品穿戴不规范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2.严禁私自带小孩或亲属进入公司生产区。 3.严禁班中饮酒或酒后上岗。
4.严禁脱岗、睡岗、私自顶换班或连续加班。
5.严禁休息不好、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的人员上岗。 6.严禁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到位进行各类检修、非常规作业。
7.严禁无证无令进行电气、起重、焊割、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高空、煤气、受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
9.严禁在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吸烟、生火、休息、逗留。 10.严禁值班期间擅离职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环保部 2014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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