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2010年,环境监察工作在省环监局的精心指导下,执法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专项执法整治活动,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我就我们执法工作情况作以汇报,不到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和兄弟地市同志批评指导。
一、2010年我市环境监察执法情况
1、以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突出环境问题。全市重点围绕5条流域、6个重点区域、5个重点行业和7类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3951人(次),检查企业1172家(次),省市挂牌督办4件,取缔关闭企业7家,立案查处企业38家,限期整改62家,经济处罚30家。我们将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作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来抓,先后3次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集中排查整治,从排查情况看,我市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也无重金属排放企业。针对排查中发现问题,通过联合评估对符合产业政策经整治可以达到环保要求的11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限,整改未完成,未经验收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治无望的企业责令限期关闭,由辖区政府组织关闭取缔,清理原料和尾矿,拆除生产设施。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编制落实治理技术方案,目前上述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准予生产企业均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动态监管、重点监控,重金属排放和环境影响处于可控状态,确保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2、积极开展专项后督察,巩固环境执法成果。在春季环保后督察中,重点对2007年以来部、厅批转环境信访案件和2009年未摘牌的2起省级挂牌督办问题开展督察,对4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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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经济处罚1家,限期整改3家,并对其中2起实施了市级挂牌督办。2009年省级挂牌案件县东正化工公司中转渣库已投入使用,老渣库原存废渣已全部处置,周围群众搬迁工程主体已起,2011年6月前可全部入居。华正隆丹高科生物产业有限公司黄姜水解物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丧失了生产能力。在6月中旬开展的黄姜皂素行业专项督察中,县对死灰复燃的4家黄姜皂素企业和4家村民私自新建小加工厂进行了依法拆除。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督察中,督促各饮用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完善了地物标志和警示牌,细化了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落实了应急措施和物资,在2010年我市遭遇历史罕见的“7.16”、“7.23”等多起特大洪水灾害,多处水源环保设施被毁,水质污染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多汇报多协调督办,确保了全市10个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为加强矿山环境整治,全市对位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4县区54家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共责令11家企业限期“三同时”验收,县对7处违法建设的土钒窑进行了爆破拆除,后督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积极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一是积极提升应急能力,成立了市环境应急与污染事故调查中心,挂靠在市支队,支队长任应急中心主任,修改完善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编写了30万字的《市环境应急工作指南》,编写工作得到省厅、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肯定,何厅长亲自编写《指南》引言,分管主持审稿,应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正在编制。二是多次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在重点行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专项检查中,按时完成全市17家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7家医药制造企业现场检查和报表网上填报;在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中,共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7个,各类企业29家,摸清了沿江沿河环境隐患基本情况,查找并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在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中,对全市102座尾矿库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了企业环境安全风险意识。全市基本形成以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企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源档案为支撑,环境污染隐患实现全过程监管与动态评估的环境应急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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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执法促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多形式、高频次的现场检查督办,督促市县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步伐,目前6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2011年底以前全部可投入运营,督促指导已建成通过验收的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执法确保关停措施落实到位。结合“产能过剩超标超总量”企业排查和“两高一资”行业检查,对列入2010年减排名单的秦阳建材10万吨立窑、洛河建材20万吨立窑、金陵寺水泥15.6万吨立窑加强现场督办,确保按期关闭拆除到位,通过对历年关闭项目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了关闭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全市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要求淘汰落后水泥、钢铁、皂素产能122万吨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监管,通过对10家国控企业加强现场检查,提高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率,连续多年实现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满分;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4.5%,6条主要河流1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5、及时查处环境信访,促进社会维定和谐。2010年我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受理环境污染来电来信104件,其中省上转办7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现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办结并回复投诉人104件,办结率和回复率100%。一是加强信访管理,全市环境信访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接听,每起信访都仔细询问,详尽记录,同时重点加强3个县区12369系统建设,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二是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利益。为严防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保障农村群众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我们开展了村镇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专项执法检查,对1家省级工业园区和9个重点县域工业聚集区94家企业开展排查,对其中1家未环评、3家未三同时验收的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在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中,重点对群众投诉较多的7个畜禽养殖密集区、40个规模以上养殖户进行整治,为改善农村环境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做好城区环境整治,夏季开展中高考噪声专项检查,共检查噪声源272个,查处噪声违法行为69起,为考生打造了安静的考试环境,得到社会好评。针对近年来冬季采暖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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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烟尘污染已成为群众投诉重点,为此我们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城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对17台锅炉责令限期办理环评手续、40台锅炉限期安装消烟除尘设施,2011年1月以后不再审批城区燃煤锅炉,逐步使用无烟煤,城区烟尘污染明显改善,群众投诉大幅减少,全市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50天以上,综合污染指数由1.82降为1.61,空气质量良好。
6、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我市近年来在强力关停落后生产设施、污染物减排取得实效的情况下,我们依托地方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难得发展机遇,继续运用多项执法措施促进排污收费工作,将日常执法与排污核定相结合,通过现场检查及时更新企业排污信息,加强建设项目试生产等环节排污费征收,开展了污染物排放调查、国控排污费公示和收费稽查等专项活动,加大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的现场监管力度,实现执法和收费并重,以收费促执法,以执法保收费。2010年我市排污费征收入库738.9万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57.5%,再创历史新高。
二、2011年我市环境监察执法重点
1、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后督察,确保中省督办件顺利摘牌。对未完成限期整治重金属企业加快整治,整改未完成,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对限期关闭企业督促企业清理原料和尾矿,拆除生产设施。对东正公司地下水超标和原渣库土壤污染采取治理和修复措施,消除环境隐患,并将新建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2、加强国省控污染源和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对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督促企业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新增国省控重点企业管理,结合监控平台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同时对环境质量较差的小岭和黄龙重点工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县区、企业制定方案加强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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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应急工作,开展应急物资库建设,做到队伍、车辆、物资、设备随时拉得出、用得上,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4、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面要全覆盖,点要足额收。做好排污费征收及稽查工作,加强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管理,严把排污申报审核关,将日常监管与排污收费、排污申报有机结合,及时足额核定排污量;同时组织全市排污收费交叉互审和稽查,2011年全市排污费力争突破1000万元。
5、对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热点问题加强监管,从保稳定、惠民生的高度出发,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畅通12369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实现查处率和办结率达到100%。
三、2011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建议
1、环保专项行动经费保障问题。环保专项行动已经连续开展多年,环境监察部门在行动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属欠发达地区,财力有限,市级环境监察每年每人3300元、县区级3200元人头经费,连最基本的日常工作经费都不能得到保证,出差费用都不能及时报销,建议省上建立专项行动经费保障机制,对贫困地区实行经费转移支付。
2、重金属环境监管与防治问题。我市有色矿产企业及尾矿库多达上百个,山大沟深,分布零散,做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环保能力建设滞后,环境执法和环境应急力量不足,针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土壤、底泥、地下水重金属超标问题,受治理成本和技术难度限制整治难度较大,建议省上加大投入,对执法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项目上给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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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问题。环境问题整治需要有关执法机关协同配合,由于各行政机关的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相互关系没有很好得到理顺,部门配合不力,九部委参与的环保专项行动到市县一级只有环保部门一家,环保部门中又只有环境监察在一线,责任重,力量弱,手段不足。建议省上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多向市县政府通报,多向相关部门移送,为基层环境执法营造良好环境。
2010年,我们环境监察执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省上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兄弟地市相比还存在不足,我们将继续强化环保专项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为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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