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 准 一、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1 目的
建立产品召回程序,当产品出现或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时,能迅速召回产品。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召回。 3职责
产品召回小组负责本程序的执行。 4内容
企业已经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市场销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就迅速采取退货或换货的措施,收回已售出的产品。
根据收回产品的时限,收回产品可分为一般情况产品收回和紧急情况产品收回。
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伤害使用者身体健康的化妆品,采用一般情况产品收回方式。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严重伤害使用者身体健康的化妆品,采用紧急情况产品收回方式。 一般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4.4.1由企业主管质量领导指定一人负责产品收回工作,此人须独立于业务部门之外,负责产品收回及协调工作。
4.4.2收回工作负责人接到产品收回决定后,迅速调阅销售记录,制定收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发货日期、收回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或传真)、联系人,收回产品数量、收回方式、时限、收回原因等。
4.4.3把收回计划通知销售部门及有关人员,立即实施收回计划。 4.4.4执行人员(部门)定期报告收回工作情况及异常情况,统计收回差额及收回率等。
4.4.5收回的产品进成品仓时,启用“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4.4.6做好产品收回的各项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收回单位、地址、电话、传真,收回原因、日期,处理意见等。
紧急情况产品收回程序
4.5.1经批准、决定进行产品紧急收回。
4.5.2成立由企业主管质量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及经营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紧急收回领导小组,负责紧急收回全过程的领导决策和异常情况处理。
4.5.3成立由经营部门为主,质量管理部门和仓储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产品紧急收回工作。
4.5.4紧急收回决定下达后要在24小时内准备如下资料: 产品品名、规格、批号、数量。 产品批出货记录。
产品停止使用说明或停止销售说明,内容包括:紧急回收原因,可能造成的医疗后果,建议采取的补救措施或预防措施,立即停止销售、使用的通知。
4.5.5业务部门以最快的手段和途径通知发货记录中该批的客户,把收回产品的资料及停止销售使用的说明和通知等发至客户。 4.5.6在颁发及转发通知的同时收回产品,注意收回率、收回数量与规定的差额。
4.5.7在紧急收回过程中,工作小组应定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收回工作进展情况,应24小时留有值班人员,处理随时可能发生的情况。 4.5.8收回的产品运到厂成品库时,启用“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4.5.9紧急收回的每一阶段,每一参预人员均应详细记录所采取的措施和时间等,收回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分析并归档,存入产品质量档案中。
4.5.10领导小组根据收回情况决定是否紧急收回工作结束,若可以结束,应以书面形式宣布并通知有关部门。
因质量原因的退货和收回的产品,应分析是否会涉及其他批号,若可能会涉及其他批号时,所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同时收回和退货处理。 退回产品的接收与处理
4.7.1退回产品指销售至市场的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如:退货或收回)退回企业的产品。 4.7.2退回产品接收工作程序:
4.7.2.1到库:退回产品到库,置收货区。 4.7.2.2预接收:
4.7.2.仓储部验收员,业务部门经办人,质检部门质检员三方到场进行预接收。
4.7.2.以退货凭单、“退货通知单”或“收回产品通知单”核对退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
4.7.2.检查“退货通知单”或“收回产品通知单”是否按规定经过审批,批准人是否已签字。
4.7.2.检查退回产品是否符合产品退货原则。 4.7.2.目检外包装的完整性和封口的严密性。 4.7.2.置退回产品到退货区,明显标志。 4.7.2.3核查
4.7.2.质检部质检员查阅销售记录,观察留样情况,了解该批产品的质量情况。
4.7.2.财务部的查阅退回产品的发货发票,了解退回产品的收款情况。
4.7.2.质检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字。 4.7.2.主管业务领导审批。
4.7.2.核查结果通知销售部门,质检部门,仓储部及财务部门。 4.7.2.4正式接受
4.7.2.由仓管员填写“退货产品登记表”中“接收日期”和“接收人”项目并请检。
4.7.2.业务部门给客户换货。 4.7.2.拒收
4.7.2.预接收与核查各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要求则可拒收。 4.7.2.拒收的退回产品移至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处理。 4.7.2.由业务部通知客户确认。
4.7.2.由业务部门通知质检部门、财务部门。 4.7.3退回产品的处理
4.7.3.1非质量原因退回的产品,经检验确认内在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的,而且外包装完整无损、无污染;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把退回产品入库,可再发给客户。
4.7.3.2非质量原因退回的产品,经检验确认内在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的,但外包装陈旧或捆扎不严等,不适宜于市场销售的;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更换包装处理。由生产部门负责更换包装,但一定要沿用原来批号,在原批号后加上符号或数字,以示与原批号区别。更换包装后,经质检部门检验,发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发放单,才可办
理入库,入库后产品方可再发给客户。
4.7.3.3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产品,应作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5记录 出货记录 产品收回记录
二、产品退货及处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产品退货及处理制度,规范其操作流程。 2 范围
适用公司生产产品的退货和处理。 3 责任
质检部、业务部、财务部。 4 内容
客户提出退货时应填写退货单,内容有: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单位、退货人、退货原因。
退货连同退货单一起交往质检部处理,质检部接到退货和退货单
时,核对单和实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退货单位、退货人、退货原因是否一致。如有出现单货不一致的情况时,知会业务部负责人同客户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时,质检部才可以处理此批退货。
质检部处理退货时,根据退货原因进行检验,检验分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状态,同时作好相应标识区分、填写退/换货处理报告单。 退/换货处理报告单原件质检部保存,复印件分发致业务部负责人、财务部门。
经过检验的合格制品质检部签发合格标贴后退回仓库,仓库根据该产品的合格标识发往生产部门处理,生产部对其进行加工/返工,再次经过检验后方可出库销售。
检验过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处理管理制度进行。 5 记录
退/换货处理报告单
附件紧急联系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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