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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劳务合同

2020-06-07 来源:步旅网
合 同

甲方:南京华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钱万顺班组

甲方将公园路159项目工程外脚手架及防护工程交给乙方搭设,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外脚手架、洞口防护、楼梯及电梯防护、出入建筑物安全通道及洞口施工内脚手架、卸料平台的安装和拆除、钢筋防护棚、木工防护棚、临时楼梯等所有涉及上述施工内容的一切防护工作,包括材料计划、运输、断料、预埋、清理、归堆等。

二、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所有搭设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备。

三、结算方式:按图纸计算建筑面积(扣除地下室建筑面积),单价按15.5元/平方米。

四、付款方式:施工期间付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费,春节付至60%,脚手架拆除付至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内付清。

五、乙方工作中如需焊接,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与其他工种配合,协调好交叉作业,并及时清理(修补)因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垃圾(缺陷)。

七、乙方在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前,应驻留人员在现场巡查,因其他工种将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拆除或损坏(不计次数),乙方应及时派人恢复,甲方不增加费用。

八、乙方应加强对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所有工人均持合法有效证件上岗,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尤其是自身人员空高坠落所产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乙方所搭设的外脚手架和防护应符合规范和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标准参照市级级文明工地,因违规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承担甲方安排的不超过200个点工的义务,每个点工单价为110元。

十一、本工程外脚手架及防护棚刷漆由乙方完成,甲方另按脚手架面积每平方米0.8元结算。

十二、乙方施工人员的用餐在甲方指定的食堂,严禁在宿舍烧饭或烧水,绝对不得使用电器设备(如电磁炉、电炉、热得快等)。

十三、乙方委托钱万顺在现场负责,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乙方均予认可。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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