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备忘录
工程名称:**** 编号:A.0.13 2— 2014110701
事由 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完毕 致: ****项目部: 签收人 姓名及时间 ****工程已经施工,但贵方一直未向我方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为此我项目监理部已于2014年07月07日签发监理通知单,编号:A.0.10 1 - 2014**** ,事由“项目经理不到位”要求贵方抓紧安排落实,经多次催促至今仍未办理完毕。 特此备忘。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 新沂市工程建设监理有向公司 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抄报: 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注:1、本备忘录用于项目监理机构就有关重要建议未被建设单位采纳或监理通知单中的应执行事项施工单位未予执行的最终书面说明,可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2、本备忘录分为对建设单位备忘录(A.0.131)、对施工单位备忘录(A.0.132)。 第五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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