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不断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艺术情操,展示我校学生积极,健康,向上,富有朝气,动感,活力的精神面貌,学校决定举办器乐比赛。现将有关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时间:待定
二. 参赛对象:一至七年级学生, 三. 比赛项目和有关规定:
1.内容:内容健康,积极,乐观向上均可。 2.形式:独奏或合奏 3.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参赛者自备器乐。 四.评分标准: 1.姿势正确(1分)。 2.内容健康向上(1分)。
3.音准,音色,节奏好,基本功扎实(3分)。 4.技巧熟练,乐感好,表现力强(3分)。 5.曲目难度较大(2分)。 五.奖项设置:
奖项按各年级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报名时间:本周三前
小学器乐比赛评分表
评分标准10分 班级 姓名 姿势正确(1分) 内容健康向上(1分) 音准,音色,节奏好,基本功扎实(3分) 技巧熟练,乐感好,表现力强(3分) 曲目难度较大(2分) 总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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