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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7)

2023-06-15 来源:步旅网
正当防卫—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7)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正当防卫

B.⼄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不成⽴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其卖淫。丙成⽴正当防卫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正当防卫【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

《刑法》第⼆⼗条第⼀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或者他⼈的⼈⾝、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不法侵害的⾏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A错误。甲致“反抗”的犯罪嫌疑⼈顾某死亡,属于防卫过当,不成⽴正当防卫。

选项B正确。齐某的死亡并⾮⼄的防卫⾏为直接导致的,中间介⼊了意外事件,阻断了⼄的防卫⾏为。因此,⼄不成⽴正当防卫。

选项C.D错误。并⾮对任何违法犯罪⾏为都可以进⾏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正当防卫。因此,对卖淫、嫖娼⾏为、偷越国(边)境的⾏为、重婚⾏为、假冒注册商标⾏为、贿赂⾏为等不能进⾏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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