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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合作贷款

2023-12-05 来源:步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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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双方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并进一步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新设立或乙方可控制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平台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应代偿金额)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贷款期限为60个月。乙方同意自取得贷款后,全部用于支付乙方在甲方应代偿而未代偿的担保贷款的本金。

第二条 甲方同意向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各区、市、县政府以及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第三条 除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中约定的贷款外,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和甲方有关信贷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各区、市、县政府以及乐山市辖区范围内的优秀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总金额不超过(应代偿金额的3倍)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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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计息。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并同意由乙方相应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乙方收取相应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约定的担保贷款所收取的担保费和相关费用总额的70%用于归还本协议第一条中约定的贷款的本金。

第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的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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