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单位六本账(模板)
目 录
防火检查记录 防火巡查记录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1- 一、二、三、四、五、六、
单 位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2- 防火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3-
检 查 要 求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臵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
防火检查记录
检查负责人(签名)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5-
单 位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6-
防火巡查记录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防火巡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7-
巡 查 要 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臵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臵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8-
防火巡查记录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报告。 -9-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10-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活动(会议、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等)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4、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11-
活 动 制 度
一、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2-
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13-
-14-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年 月 日 截至时间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作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2、本表由值班人员填写,每班填写一页。
3、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4、填写时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5、值班人员发现非正常情况应迅速处臵,并及时向当班值班领导汇报。 6、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15-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消防管理人(签字): -16-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单 位
启用时间 年 月
截至时间 -17-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19- -20- -21- -22-
日
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单 位
启用时间
截至时间 -23-
此件抄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此件抄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消防安全信息表 单 位 消 防 档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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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建档日期 -25-
目 录 1、基本情况
2、主要建、构筑物等信息 3、单位总平面图
4、单位(场所)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信息 5、室内消火栓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 8、气体灭火 9、泡沫系统
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排烟系统 12、防烟系统
13、疏散指示标志 14、应急照明 15、防火门 16、防火卷帘
17、消防应急广播 18、消防电源
19、灭火器登记表
20、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 21、火灾信息
2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23、消防安全制度
2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5、专职消防队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26、重点工种人员名单
27、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 28、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2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30、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26-
基本情况
-27-
主要建、构筑物等信息 -28-
单位总平面图 -29-
单位(场所)内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信息 -30-
室内消火栓系统
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图附后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 -31-
注: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图附后
气体灭火
注:气体灭火系统图附后
泡沫系统 -32-
注:泡沫灭火系统图附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附后 排烟系统 -33-
注:排烟系统图附后 防烟系统
注:防烟系统图附后 疏散指示标志 -34-
注:疏散指示标志系统图附后 应急照明
注:应急照明系统图附后
防火门 -35-
防火卷帘
消防应急广播 -36- -38-
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
注:1、距本单位150米范围室外消火栓、消防码头应作为可资使用的消防水源列入统计。 2、室外给水系统平面图附后 火灾信息 -39-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0-
消防安全制度 -41-
注:此表为消防安全制度的目录,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2- -43-
专职消防队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44-
重点工种人员名单
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 -45-
注:1、法律文书包括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 查的文件、资料;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检查、行政处罚下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2、此表为法律文书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46-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47-
-48-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注:此表为单位内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的目录,具体内容应当附后。
附件5:
常用消防管理制度范例 -4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0-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 -51-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 -52-
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3-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54-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 -55-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56-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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