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骨干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加强领导和老师间的互相学习,了解教师业务学习的情况,培养帮助青年教师早日成才,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明港二中行政领导、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听课制度》。
一、听课时间及数量
1、每周三、周四为行政领导干部听课日,行政领导每学期听课节数为10—15节。
2、各教研组长、市级和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周至少听课一节。
二、听课对象 1、二中在岗教师。 2、重点是青年教师。 三、听课要求
1、听课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听课者听课前要熟悉教材,并且必须提前到达课堂。
2、听课时须做好听课记录,认真记录课堂实际情况,包括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板书设计、学生听课效果、课堂纪律等,听课笔记由教务处统一检查。
3、听课结束后,听课者应及时与授课者交流,反馈意见,帮助授课者提高业务水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