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律师事务所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所需材料

2021-12-03 来源:步旅网
律师事务所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

办理依据 申请人 《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具备以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申请接收实习人员的资格: 1、设立满一年; 2、具有1名以上(含1名)符合《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指导律师; 3、已参加年度考核并获通过且已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 办理条件 5、能为实习人员提供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 6、未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 7、受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已满一年的; 8、受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届满后已满三年; 9、实习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1、《深圳市律师协会接收实习人员律师事务所资格申请表》(点击下载)原件一份; 2、律师事务所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材料目录 4、具有满足实习人员需要的完备的实习指导计划和实务训练的情况说明; 5、如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应附处罚或处分决定书复印件及执行完毕的证明文书。 6、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3、具有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的说明; 4、管理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供实习人员实习的固定场所和必要办公条件; 1、律师事务所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2、市律协审核书面材料齐全后,开具办理回执,流程结束。 1、在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齐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核并在深办理期限 圳律师网公布“获得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律师所名单”的通知。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一次性告知实习律师事务所应补齐的材料内容。 受理部门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3020322、88301969 传真:83025177、83025737 办公地址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实习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律师事务所申请接收实习人员资格材料的审核,对于已审批通过律师所,将办理结果 在深圳律师网上公布“关于获得实习人员接收资格的律师所名单”,如接收名单中有本所名称,则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所实习人员实习证业务。 备注 1、 律师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必须规范、健全、完善; 2、 请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市律协规定的办公时间办理相关业务。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逢工作日的周一、周二、周三全天,周五上午 联系人:陈嘉敏、熊丹 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