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和总局综治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场平安建设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创新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健康有序进行,管理区于5月份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总局、分局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重要部署,通过开展政法综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的意识,不断促进综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为建设和谐平安管理区创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总局、分局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总局、分局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建设的文件精神。
2、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做好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宣传;
3、做好防抢、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禁毒禁赌等有关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
4、宣传各作业站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
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
5、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先进事迹。
6、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活动步骤和主要任务
宣传月活动时间一个月,具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0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宣传月活动进行周密部署。
2、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各作业站要按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在地制宜、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总结阶段。(5月21日—5月25日)整理归档宣传月活动资料,写好工作总结。
四、宣传计划
1、5月上旬在各作业站交通要道、主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宣传标语和张挂若干临时性标语“学习安全生产法,坚持科学发展观”。
2、管理区及各作业站在街道和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利
用板报、宣传单(各作业站印制并发放不少于500份)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宣传活动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的推进平安建设的有效载体。各作汪站要把今年内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当成全年综治工作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周密安排。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此次综治宣传月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营造声势。各作业站要从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出发,注重在特色上下功夫,突出宣传重点。要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并广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管理区党委将认真督促指导各作业站抓好此项活动的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各作业站务必在5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总结好,交到管理区。如不按时上交,视为没有搞活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