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中心学校推荐县级及以上
优秀教师(班主任)、先进班集体表彰制度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推荐县级及以上表彰教师评优评先制度。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评优评先名额按教育局下发的名额分配数额确定。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各校择优推荐教师参评,名额不限,且不占校优名额。
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以教育局下
发的文件为准)的教师,经中心学校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
4、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主管领导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5、病事假年度累计30天及以上者。
6、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8、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者。
9、所执教班级的学科平均分在全中心学校平均分线下者。
五、评选加分细则
1、参加业务技能现场赛:市级及以上获奖每次加5分,县级获奖每次加3分,校级获奖每次加1分。
2、撰写经验总结获奖或发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每次加2分,县级获奖或发表每次加1分,校级获奖或发表每次加0.5分。
3、指导学生获奖:
(1)现场赛获奖:市级及以上获奖每次加5分,县级获奖每次加3分,校级获奖每次加1分。(集体辅导分值减半)
(2)送作品获奖:市级及以上获奖每次加2分,县级获奖每次加1分,校级获奖每次加0.5分。
4、教学成绩:中心学校组织统考或抽考前三名者、县抽考优秀率和合格率双率达标者加2分。
5、常规工作检评:当年中心学校检查评比获优秀表彰加2分。
6、绩效考核:当年考核优秀者加2分。
7、在山区学校(善坛、仙都)任教者加2分,任语数双班科者加1分。
(注:1-7项成绩取当学年累计加分)
8、评选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按以下细则加分(取当年度):
(1)中心学校组织统考或抽考前三名班级、县抽考双率达标班级加2分。
(2)该班提供校内、片性、区性及以上中(班)队会观摩活动,分别加0.5分、1分、2分。
(3)该班学生学业检评曾获中心学校优秀奖的加2分。
(4)该班学生校级、县级、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作品每人次分别加0.5分、1分、2分。
官桥中心学校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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