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工作室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新项目重点支持具有创新和特色的研究。
第三条:创新项目重视对工作室成员的培养和支持,旨于提高工作室成员创新意识及科研能力。
第二章 创新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工作室根据生产实际对变电一次设备进行状态研究,制定创新项目计划,用于指导工作室项目的选题、申报工作.
第五条:创新项目每年整理申报一次,上报时间按照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要求时间为准。
第六条:申请人所具备的条件:
1。 熟悉电力生产需求和专业发展趋势,能制定具有可行性的研究、技术方案
2。 具有丰富的创新经验和突出的业绩,具有敬业精神 第七条:项目的申报
1。 拟申请创新项目,由申请者依照本管理办法和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2. 申请者应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申请书报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
第三章 创新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八条:获准项目的负责人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对项目申请有关内容作必要的修改调整。
第九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报《创新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目标管理和动态检查.
第十条:获资助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时,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原定完成时间前二个月向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提出延长完成期限的申请报告,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由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重新下达完成期限;因非客观因素所致的延期,视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消项目或作其它处理。
第四章 创新项目的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创新项目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凡管理良好、进展正常,创新意义重要且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预期应用前景和效益显著的项目,因经费不足时,可向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增拨经费.项目负责人提出拨款经费申请报告,附报其他说明材料。
第五章 创新项目的结题
第十三条:为了加强管理,全面评价创新项目水平,创新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公司创新工作室管理委员会填报《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并附创新项目成果资料.
职工创新工作室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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