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名 生产厂家 资产编号 型号 出厂编号 购置日期 规格 出厂日期 原值金额 报废原由: 保管人: 专家鉴定意见: 鉴定日期: 所在单位 其它参加人员 设备用途(教学/科研/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联系电话 专家签名 签名: 注:原值5(含)万至20万元的由使用单位组织3名以上专家鉴定,20(含)万元以上由资产与设备管理组织专家鉴定,100万元及以上的须有校外专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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