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照明工作原理
照明功能分为不同的部分:
1.1
一般照明(环境光)
在总区域内保持适度的总光照水平,以确保行动安全、方便。
1.2
工作照明(焦点光)
使工作中的个人或者人员在其周围具有适当的工作视野。
1.3
重点照明(表演性照明)
形成光照焦点,强调具体物体,形成剧场效应。
1.4
保安照明
应以明确的方式提供保安照明,或者在保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安照明可与周围环境或者地形进一步融合。所有照明必须能够提供比周围环境更高的照明强度,或者能够通过手动或系统接口永久性启动保安照明。禁止在白天使用保安照明。
1.5
系统协调配合
以下所列为最低要求,但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具体确定。所有建筑、室内设计人员、标志顾问、艺术顾问、景观设计人员与照明顾问必须密切联络、协作,制定具有互补性的解决方案,使照明与周围环境元素融合在一起。
✓ 照明控制系统 ✓ 调光控制系统 ✓ 室内照明 – 公共区域 ✓ 室内照明 – 客房与套房 ✓ 室内照明 – 后勤区 ✓ 外部照明 ✓ 灯具选择
2. 照明设备供货商说明 所有产品应达到优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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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家应提供目前还在生产的控制系统,并且能保证从该控制系统安装之日起的至少三
年内还将继续生产该产品。
➢ 控制系统供货商应记录系统安装日期,并且应负责提前三年向业主通知有关停止生产
此类系统或者其键部件的任何计划。
➢ 控制系统供货商应能从此类系统的停止生产之日起10年内提供部件与全面服务支持。
3. 3.1
照明控制系统
应按照以下规定提供集中式照明控制系统:
➢ 所有公共区域的流通空间内的照明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调光控制系统来控制。 ➢ 后勤区的流通与公用区域应通过中央可编程时间控制照明系统控制。私人办公室、储
藏室以及其他区域应采用室内开关控制。
➢ 外部照明、建筑物与景观照明应通过与建筑物自动化系统连接的电子定时器或者光电
传感器进行分区控制。
➢ 外部与内部保安系统照明必须与保安系统实现完全接口。
3.2 就地/房间开关
在以下区域应安装安全、便捷、经济的开关:
➢ 客房 ➢ 储藏室 ➢ 零售商店 ➢ 电梯轿厢 ➢ 电梯机房 ➢ 工作间 ➢ 办公室与工作站 ➢ 仓库与服务区域 ➢ MEP设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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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1
调光控制系统 工作原理
➢ 至少需要配备两种类型调光系统。
➢ 应至少为公共流通区域、楼层走廊提供基于中央计算机的系统。 ➢ 应至少为公寓客房、套房提供电子控制壁箱。
4.2 每个系统的功能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 集中调光基于调光系统的集中式计算机的主要部件应包括调光器机架、控制单元以及
相应的软件与多个控制屏。调光器机架安装在调光机柜中,调光机柜应紧靠每个公共区域的分配电盘。单独的照明回路与调光机柜连接。规划公共区域的配电时,应在电气室、电气柜中为这些设备部件预留足够的空间。
➢ 控制模块安装位置应靠近调光机机架。控制模块应与位于公共区域(或者邻近区域)
的多个控制屏连接。
➢ 通过控制板上应能在该控制板控制的通道或者回路上预先设定照明“情景”。控制模
块应配备多个连成网络的控制屏。
➢ 应能通过调光系统控制模块的PC接口安装与调节调光系统。应在房间内不同地方配备
插座,以便能在不同位置通过照明控制计算机查看维护、测试与例行程序更改。
4.3 系统设计参数
➢ 系统的安装与调节情况。
➢ 系统供货商应能通过远程计算机连接进行远程维护。 ➢ 系统应能按照由计算机设定的无限可调节速率进行明暗调节。
➢ 系统应配备电子天文钟,并使其与所有通道连接。系统应能为整个区域选择一天、一
周、一年内的照明。
➢ 第三方设备,如遮光帘、显示屏等应由调光系统控制,从而实现统一控制。 ➢ 为剧场与舞台照明控制提供接口,以便能通过软件编程实现特殊效果。
➢ 应设计区域内的各种情景,考虑区域内白天时间、日光变化情况,即早晨、中午、下
午、傍晚、夜晚、深夜。
4.4 调光器模块
调光器模块应为低噪声、能散热、经过屏蔽的固态电子器件,可从0到100%对光照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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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无级调节。必须指定调光模块来满足照明顾问提出的光源要求。
4.5 移动控制连接
应提供全联网系统,以便连接安装在移动设备车上的控制台。这样可以同时从多个位置控制全部照明,并可以在相关区域内重新确定主照明控制台位置。
4.6 壁箱式电子调光器
此调光器应标定连接的灯具类型及连接的负荷,将其安装在标准的照明开关插座上,并根据以下简要规范说明进行操作: ✓ 无声操作。
✓ 提供有利于散热的条件,且散热不会带来伤害。 ✓ 最后由室内设计人员选定。
4.7 覆盖范围
➢ 在以下区域要至少提供以下场景选择:
✓ 公共区域—4组场景和一组关闭控制键,可手动干预 ✓ 会议室—4组场景和一组关闭控制键,可手动干预
✓ 健身中心和理疗中心—4组场景和一组关闭控制键,可手动干预 ✓ 精选外部景观—4组场景和一组关闭控制键,可手动干预
➢ 说明书中应包括当建筑物进入应急模式时如何重新设置到全亮的说明。
4.8 内部照明-公共区
所有灯具必须有助于提高内饰和饰面的质感、周边照明强度和色彩。所有公共区建议使用白炽灯。从建筑物后面到公共区之间的过渡区和可视的衔接区应使用可兼容光源并采用过渡性照度。不允许使用日光灯或节能灯。除装饰类灯具外,其它类型的光源必须位置隐蔽。标识须具有艺术性。以下内容简要说明对各区域最基本的理论要求。
4.9 大堂和大堂酒廊区
➢ 照明主体在保持吸引力的同时,应具备足够的照度使每一处都明亮。有对比的照明能
营造空间动感,并为客人提供方向信息。
➢ 整个大堂和前台区域的氛围应温馨、怡人,并充满协调的色调和色彩。
➢ 特色艺术饰品、花卉装饰、装饰画和假山应强光照射。应特别注意周围景观夜晚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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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以方便对这些景致的欣赏。
4.10 接待区
➢ 前台区域的布置应结合大堂的装饰风格和整体氛围,不应太突出此区域的布置,避免
喧宾夺主。灯光应柔和。 ➢ 设计中应考虑前台的工作照明。
➢ 避免使用聚光灯,而应采用整体照明的天花板和墙壁以营造强烈一致的画面效果。
4.11 休息区
➢ 灯光应配合邻近的大堂区域。
➢ 照明控制系统可对此区域进行独立控制,以方便在不同时间迎合气氛的变化。 ➢ 应能营造舒适轻松的氛围,照度应使人感到温馨、友好和宽敞,可借助台灯的效果,
但地灯应谨慎考虑后才使用。
4.12 公用盥洗室
全部配装白炽灯,在面盆台额外加装筒灯或工作照明灯。
4.13 客用电梯
应配置白炽灯,最好能与为电梯升降室设计的吊灯相协调。
4.14 公寓客房走廊
➢ 应配置白炽灯,最好为吊灯。灯具照明方向可变化,以减轻长走廊的单调感。 ➢ 在每一个客房门入口处配置额外的焦光灯。 ➢ 为艺术品装饰和植物装饰提供强光照明。
4.15 公寓客房/套房
➢ 整个房间内对物品和艺术品的单独照明可营造一种宾至如归的氛围。提供的照明灯具
应有优秀的创新设计和高质量,并可调光控制。 ➢ 在客房和套房内不建议使用任何类型的白炽灯。
➢ 在卧室内或入口处安装夜灯为通向浴室的路提供照明,但亮度应适当,不能妨碍入睡
的客人。浴室用灯和入口通道灯必须连接应急发电机,以防在正常供电中断时不能使用。
➢ 在客房照明设计应规定每个客房至少要安装两个可调光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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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房都应配备可编程的电子局部调光系统。
4.16 起居区/用餐区
➢ 照明设计应结合建筑风格。起居区照明应可通过在入口处或床侧的双路总开关控制。 ➢ 对特色艺术品提供强光照明。所有泛光灯应在底座装有嵌入式开关,最好是可调光开
关。
➢ 套房都应配备可编程的电子局部调光系统。
4.17 浴室/衣橱/更衣室
➢ 照明的重点为洗脸台和镜子。
➢ 所有的浴室和更衣室的照明亮度应达到无阴暗区的程度。 ➢ 照明的显色性应为中性。
➢ 浴室最好同时装有筒灯和壁灯。洗脸台应配有壁灯。 ➢ 推荐使用带照明灯的梳妆镜。
➢ 浴室内所有可能会被弄湿的灯具应能防水和防潮。 ➢ 浴室应至少配备两个回路,在淋浴区中心的筒灯应可调光。 ➢ 套房都应配备可编程的电子局部调光系统。
4.18 套房内的厨房和膳食室
➢ 筒灯、橱柜灯和柜台灯应使用非日光灯。 ➢ 套房都应配备可编程的电子局部调光系统。
4.19 套房化妆室和浴室
➢ 套房浴室可包括温泉浴室/漩涡浴室、蒸气室和双面盆台,并要求特别的照明设计。 ➢ 化妆室照明要比典型的客房浴室照明更迷人,甚至更梦幻。 ➢ 应为艺术品提供强光照明。 ➢ 梳妆镜照明采用装饰灯。
4.20 健身中心
➢ 锻炼和放松区使用低亮度和冷光灯。
➢ 应设置吊灯,灯源应尽量隐蔽位置,创造出一种充满活力、开阔、轻快和洒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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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必要的地方要使用可抗冲击、防潮和防热的灯具。 ➢ 在所有放松区提供局部调光照明。 ➢ 过渡区应有一种更加生活化和休闲的氛围。
➢ 观景台应提供柔和强光夜灯,包括低照度吊灯和对景点的强光照明。
4.21 商务中心
➢ 这些区域的照明在照度上应有所的变化,对艺术品或有特色的装饰品应提供柔和的强
光照明。
➢ 办公区域应提供工作照明,以避免所有区域都是高照度。
➢ 建议整个商务中心都应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应将此视为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应
提供可以防止太阳光直射和太阳光加热的遮挡物。
4.22 娱乐中心
➢ 应使用普通照明灯具,如筒灯、壁灯和台灯。 ➢ 照明应灵活多变以适应多功能厅的需求。
➢ 现场娱乐中心需要特殊照明,需要和娱乐照明专家及影音系统专家共同合作完成照明
设计。
➢ 应为艺术品提供强光照明。
4.23 商业区
所有零售店和配套商店应采用与邻近业主开发项目相容的光源和色调。在保持零售店合适照度的同时,应注意与周边空间氛围相融合。
4.24 内部照明_后勤区
➢ 后勤区应提供充足的普通照明和工作照明。考虑使用日光灯和节能灯达到节能效果。
从后勤区到公共区之间的过渡区和可看到的衔接区应采用兼容光源和过渡性照度等级。
➢ 在建议整个后勤区都应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应将此视为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应
提供可以防止太阳光直射和太阳光加热的遮挡物。
4.25 运营与行政办公室
➢ 通过对艺术品或建筑元素使用强调照明使这些区域的照明有所变化。个人办公室和工
作区至少应提供足够的工作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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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勤区允许使用日光灯照明。
4.26 入口和停车场
这些区域的照明设计和选择的灯具应与周围景观相互协调。所有入口区域的照明应方便清晰辨认道路、路线和所有标识。停车场应使用强光灯局部照明以保证安全。
4.27 景观区
➢ 照明灯具应能帮助美化景观区的色彩和质感。装饰用灯和柱灯灯具都要与每个景观区
相配。在对柱灯进行交错排列时应考虑提供周边和人行道照明。
➢ 布置强光照明位置时应避免可从业主开发项目房间和公共区看到其射出的亮光。 ➢ 设计和安装照明系统时应考虑到未来的景观规划发展。 ➢ 应根据照明要求来选择合适的灯具数量。 ➢ 人行道灯的选择和安装间隔要保证提供均匀照明。
➢ 交叉路口、十字路口、阶梯和坡道的照明应有足够照度以保证安全。 ➢ 为所有的方向、位置和安全标识提供足够数量的灯具。
必须预留好足够的接线盒位置和线路能力,以适应未来的扩建和所有景观灯安装的灵活需求。
4.28 运动和休闲区
在整个运动和休闲区至少提供:
✓ 普通照明、工作照明和强光照明以保证相关区域夜间的安全和财物安全,同时要允对
周边景观进行低位吊灯照明和强光照明。
✓ 所有水池和水景必须提供水下强光照明,并在阶梯、梯子以及进口坡道处提供工作照
明。
✓ 请参阅规范最低照度所述的要求。
5. 5.1
泛光照明 设计目标
➢ 以商业、写字楼、公寓业态组合而形成的高档次多业态智能化建筑,设计应充分注意
这一基本思路,白天自然能凭其建筑特色成为人们远观及近视的焦点。夜间泛光照明设计应充分展现其整体美感,通过色调、图案、照度亮暗变化,整体照明与局部重点照明之间的对比来实现各立面、顶部等不同部分之间的相互呼应、相互烘托、错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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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层次感和变化感,使泛光照明的不同部分达到和谐统一,营造出楼体卓然超群的夜景照明整体效果,使其在夜间也应成为代表性的工程。
➢ 夜景的视角为远观,重点为楼体的整体照明效果。从建筑物的外围到内围、从浅到深
逐层进行细化,同时从下到上运用现代照明风格体现现代主义建筑特色,做到步移景移,整体效果统一。在近处能够看清楚建筑立面细部的材料颜色和质感等,在远处能够看清楚建筑立面的光色。要掌握建筑立面的特点,从几个不同的角度照射,以便产生显著的立体感。
➢ 充分利用各种灯光的光学属性,塑造夺目而不眩目、简约而不简单、华丽而不哗众的
现代化标志性建筑形态,凸显建筑设计的特色。
5.2 所有塔楼的外部区域应至少分为两部分:
➢ 安静区,即所有客房坐落的区域;活跃区,即所有活动和集会所在区域。
➢ 安静区的灯光应柔和,没有不必要的对比度。活跃区是兴奋的中心,有强烈的对比度
和高亮度。设计和配置应至少考虑以下方面: ✓ 入口和停车场 ✓ 景观区 ✓ 运动休闲区 ✓ 建筑物正面
➢ 所有外部照明灯具应可通过集中照明控制系统或建筑物自动化系统进行控制(或至少
采用光电控制)。
5.3 建筑物正面
建筑物正面的照明必须与景观区、车道和人行道的照明协调一致。在下列区域至少应提供良好直至优质色彩的光源: ➢ 外部标识 ➢ 檐篷或门廊
➢ 每个独立建筑物或建筑的正面 ➢ 户外台阶处
5.4 设计原则
➢ 系统性原则:改变将照明设计局限于单个建筑或景观节点的做法,将设计项目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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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整体考虑,并结合整个珠海横琴口岸夜景建筑的要求为指导,打造有主有次,符合城市建筑物泛光照明要求。
➢ 尊重载体原则:夜景照明的目的不是表现单独的光,更不是展示灯具,而是通过光表
现被照物。反对为了照明而照明,而是通过灯光的取舍凸显建筑景观的亮点,进而展现照明载体的特点。
➢ 不破坏日景效果原则:照明设备尽量隐蔽;暴露在外的设备要选择尺度小的产品,并
通过表面处理与建筑或景观融为一体;对于外露的壁灯,景观灯等,灯具造型和尺度应与空间性格和谐统一。
➢ 节能性原则: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前提下,提倡低碳照明;通过控光尽量减少溢散光;
合理设置平日、周末和节庆照明的不同模式,以实现节能、环保。
➢ 防眩光原则:根据多角度的视线分析推敲照明方式和投光方向,尽量减少直接眩光。 ➢ 易维护原则:应选择使用寿命长的高质量产品;通过合理设置灯位和巧妙应用多种照
明方式以避免设备被盗和被破坏。
5.5 基本要求
➢ 需要充分考虑裙房及塔楼顶部LOGO照明设计为,裙房部分应注意内透光与洗墙灯的
设置,创造令人舒适、宜人的环境。
➢ 泛光照明设计不应过多变化,公寓部分不应进行大面积泛光照明设计,且不应在公寓
部位采用LED灯进行动态变化。大楼任何部位的泛光照明设计均不得影响公寓卧室,不应影响住户休息。
➢ 主入口、雨篷底面照度应充足,具体照度要求根据管理公司要求确定,应采用暖色光
源,营造舒适、宜人的入口光环境。
➢ 设计的所有灯具应在外部进行检修,尤其避免在室内检修泛光照明灯具。灯具配电箱
和变压器须设置在易于检修的设备层和屋顶等处。
➢ 设计应注意灯具的隐藏设计,避免公寓住户看到灯具,影响品质及产生眩光,影响舒
适度。
➢ 选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建筑设计图纸上的建筑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应有效的利用
板材和型材的规格,有利于节约材料降低成本之余,必须符合建筑设计图纸上的要求。明装灯、灯带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外视效果图,以满足立面整体的美观要求。 ➢ 所有灯具的外壳颜色,应充分考虑建筑造型,制定与建筑构造物一致并符合要求的固
定及安装方式,做到建筑颜色、造型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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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明灯具的选择原则:生产厂家不少于4家;应使用节能灯具,具有防水、防尘功能。
5.6 供电和控制
➢ 泛光照明的控制应设置集中的系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开关时间。在照明配电箱
中预留楼宇自控接口,具体控制方式分平时、节日两级照明方式,既能实现单灯控制,又能实现群灯控制。平时保证功能性照明,实现基本亮化的效果。在保证亮化效果的同时实现节能;节日:烘托、渲染气氛。
➢ 泛光照明需设置独立的配电箱,分别设置变配电室内、中间设备层和屋顶机房三处(根
据建筑高度相应调整)。泛光照明配电箱独立计量,并预留接触器和继电器干接点,以便纳入集中控制系统。
➢ 泛光照明电源原则上从各楼配电室供给,特殊情况时,另行讨论确定。
➢ 大楼LOGO的照明回路应独立,商业的广告照明回路应独立,大楼各主入口雨蓬处的
照明回路独立,便于电力计量。
➢ 室外景观照明(路灯、庭院灯、景观灯、标识灯等)的设计要求和泛光照明类同,电
源供电自地下一层变配电室内的景观照明配电箱。
➢ 采用智能控制照明的方法。即辅以自动、手动控制,并实行重大节日、平时及深夜不
同时间段的控制;照明系统具备通过智能模块和可编程控制面板,可根据不同照度环境条件对每个回路的灯具进行调光。
➢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采用“调光模块”,通过灯光的调光在不同使用场合和不同时间段
产生不同灯光照度效果,营造出不同的舒适的氛围。
➢ 智能控制系统可实现能源管理自动化,通过分布式网络,选用一台计算机实现对整个
室外照明。系统控制室设置按照主控制室和副控制室,其中副控制室仅为建筑预留条件、机电预留接驳口,为后期改造创造便利条件。
➢ 智能照明系统则是由模块连接负载,而控制面板与模块是用数据线相连;同时,大功
率模块均配备过载保护开关。
6. 固定装置选择
应根据最新的照明技术(如 LED 灯具和可寻址灯具)按比例分析初期投资/材料成本。另外,灯具挑选应考虑通过共用灯泡减少库存,而不是采用不同类型的灯泡而增加库存。应优先选择稳定耐用的灯泡,然后才考虑不稳定且不耐用的灯泡。所有供应的灯具必须符合以下最低标准:
6.1 装饰性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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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性灯具(包括枝形吊灯、壁灯、吸顶灯、镜画灯和火炬灯)的挑选由室内设计师
或照明顾问负责。
➢ 装饰灯的位置不得与营运要求发生冲突,也不能安装在不允许的区域。
6.2 吊灯照明
吊灯应可从天花板、梁柱、墙壁以及其他建筑表面提供反光、阴影或图案的效果。
6.3 筒灯照明
➢ 筒灯应可在聚焦区提供锥形光束。筒灯可使用多焦点透镜、视场角、各种彩色和形状
的反射体达到预期效果。
➢ 不同类型的灯具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预想效果,但要注意避免大范围地使用不同类
型的灯具。
➢ 筒灯应有效地用于突出显示餐厅和宴会厅中的个别桌餐或一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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