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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2023-05-01 来源:步旅网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

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8.05.25

• 【字 号】京财税[2018]1036号

• 【施行日期】2018.05.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印花税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京财税[2018]1036号

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25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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