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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策探讨

2021-08-14 来源:步旅网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策探讨

摘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它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不可或缺的自我增值的重要手段。本文着重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关键词:内部审计 国有商业银行 问题 对策

银行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重心由事后评价转向事前风险管理和对过程的控制。当今世界银行业内部审计也开始致力于事前防范,事后解决问题,而单单以常规审计、事后发现问题的传统模式已逐渐被淘汰。增值服务功能已被国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放在第一位,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仍踌躇不前,依旧停留在传统的审计模式上。本文将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探讨有效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缺陷 (一)银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漏洞

有什么样的内审就会形成什么样的的内部控制。换而言之,内部控制是就是内审的主要产物。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采取的不合理的监督制度和监督力度导致银行内部控制存在严重漏洞,同时这些缺陷给某些心存杂念的员工有了可趁之机。由监督制度缺陷所引起的犯罪案件有很多,比如说2007年邯郸农业银行金库近5100万现金被盗,就直接反应了内部控制存在着严重漏洞。内部管理漏

洞造成的风险隐患比比皆是,据了解,去年,银监会共派出检查人员5236人,对四大银行总行及其营业部、各省分行和部分二级分行等988个营业性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最终,银监会对157家违规机构和1841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 (二)内部审计局限性大,独立性弱

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即使是较为正规的银行,内审也仅仅是对经营管理层负责,它的权限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导致监督和审计只能浮于表面,在形式上花足功夫,却没起到实质性的效果。例如2006年银行第一大案的中国银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的9.146亿元承兑汇票大案。该批汇票的盗用人朱德全从2003年起先后以各种名义盗用承兑汇票96张,共计金额9.146亿。这么大的金额空亏将近三年才被揭露,由此可见,银行内部的权利失衡,独立性之弱,信息链过长,导致上下行之间信息流通的困难。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础,只有保持独立,内部审计体系才能得以改善。 (三)审计技术的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审基本上采用详细或抽样审计方法的账目基础审计,这种内审缺乏科学性,随意性大,从而导致审计成本高、效率低下、计期长等一系列后遗症。国际上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采用风险基础审计,比我国的审计技术要先进很多。而且我国并没有全面运用计算机审计,这样就会形成不测试数据真实性、就数据

审数据、不评价计算机系统的不良现象。 (四)内部审计理念过于陈旧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审依旧只注重规范性的审计,还是只检查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检查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等。然而,商业银行业务却在短时间内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相对于不断拓展经营范围的商业银行,变化缓慢的审计内容已经没有办法再满足商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自制度改革后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对内审人员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仅占银行员工总数的1%,与国外5%的比率相差甚远。与国外比起来,数量上也只有人家的五分之一。而这些寥寥无几的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也并不出色,有相当一部分内审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对电脑知识不熟悉,业务知识面较窄,不能迎合新形势下内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然而在当下,人员素质却是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根本保证。

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

正所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面对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在所存在的种种弊端,我们只要认清现状,改正不足,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内审理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内审机制,就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

(一)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止内部审计出现漏洞

国有商业银行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监督内部审计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的必要手段。健全内部控制,明确管理职责边界,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准确把握各项职能的位置,形成内外相协调合作。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控制操作风险。要优先发展非现场审计工作大力推进非现场审计工作。要创新内部控制工作方式,把内控评价和日常各项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基层行、分行和总行三级相交互,使资源整合优势得到充分发挥。2009年新出台的内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 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创新内审的理念,加强内审的独立性

自实施wto协议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已经按照时间安排开放了审计、金融等属于服务性质的市场,通过创新银行内审理念,定期按国际标准开展内审保证和咨询服务

来增加银行价值。

在总行委员会的领导下,确立审计的内审垂直管理体制;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章程来明确内审的地位;设立由银行监事会直接领导的薪酬、人事、财务部门和分支行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从而避免各级部门的相互包庇、相互依赖;内审部门应从日常内控过程和被审计活动中分离出来,带头领导,起主导作用。整个内审系统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具有足够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审系统就可以在无管理层的干涉下自由执行委派任务、报告审计、评价结果。目前,我国大约有23%的银行已经保证了内审的独立性。 (三)改进和创新审计技术,提高审计效率

首先账项、制度和风险基础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将逐步代替账项基础审计,一步步地向风险导向审计迈进。其次牢牢抓紧企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不紊的进行软件开发管理必不可少,使银行内审信息传输网络化、审计过程电子化、审计工作管理微机化尽早实现。 运用计算机实现信息管理和传递运用计算机的查询、数据分析;监督,监测、评价各分行及业务部门、支行、营业网点的风险状况,分析、预警并提出对策。较传统审计,节省了很多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的耗费。

这样一来,就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 (四)完善内审的体系,拓展内审的范围

为完善内审的体系,我国商业银行应按《巴塞尔资本协议》的要

求,主动调整内审机构的职能,确保内审职能不再分散以适应公司治理结构。为实现内审从监督模式向服务模式的真正转变, 国有商业银行应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各方面审计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应根据我国国情着重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和混业业务的审计,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金融产品、电子银行产品等,通过审计寻求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平衡点;混业业务的审计中的保险、证券、信托业务等逐渐纳入常规审计范围。为了业务部门提供改进其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提供咨询,内审注重将财务收支审计与业务经营检查相结合,从经营环节中发现风险控制的不足之处,确保审计质量;审计报告不再是要单纯的发表意见,而要转变为向高管理层提出具体的管理建议。 (五)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

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效率和质量,就需要一批综合业务素质高和业务能力强的内部审计人员。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应确立优越的条件吸引优秀人员加入内审队伍。各商业银行要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好审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把关,将专业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的综合型人才吸收到内审队伍中;三是建立严厉的奖惩责任制,使审计人员始终严于律己,公正廉洁;四是加强审计人员培训,确保他们按期接受专业培训或自学教育并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达标者方可上岗。

参考文献:

[1]徐秀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策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8)

[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经营管理技术第四版[m]北京:西苑出版社,2008:

236-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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