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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试题及答案.doc

2022-09-06 来源:步旅网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简答题

22O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张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丁 有限

责任公司,其中甲公司出资4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 张某和李某各出资10%。公司成立后,乙公司未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直接将自己

10%的股份转让给丙公司。张某拟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陈 某,书面征求其

他股东的意见,甲公司和李某表示同意,但都表示要 购买张某的股份,乙公司一直不作回复,丙公司明确表示反对。张某 与甲公司、李某和陈某谈判,甲公司、李某和陈某的出价均为20万 元,甲公司和李某表示要分期支付,陈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遂将 股份转让给陈某。陈某受让股权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 议更换公司董事,董事会不予理会,陈某要求丁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 丁公司拒绝,陈某起诉丁公司要求收购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陈某败 诉。丁公司总经理王某购买的新设备质次价高,李某经调查了解到王 某收受了对方公司的贿赂,李某向监事会反映,监事会迟迟不予答复。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 乙公司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丙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 理

由。

(2) 张某将股份转让给陈某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如 果

张某最终决定将股份转让给甲公司和李某,甲公司和李某对受让股 份的比例协商不成,张某应如何转让?

(3) 法院判决陈某败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4) 陈某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 李某如何保护公司利益?

正确答案:

(1) 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

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 合法。《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 的人

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 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 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 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根据法律的 规定,书面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甲公司和李某同意,乙公司迟迟不 答复,视为同意,除张某外,4名股东有3名同意,张某可以将股份 转让给陈某。虽然甲公司和李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陈某的条件优 于甲公司和李某,所以张某可以将股份转让给陈某。张某将自己持有 的10%股份转让给甲公司8%,转让给李某2%。

(3) 法院判决陈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 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 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 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居满或 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司存续的。本题中董事会

不依法召集股东会会议不属于股东要求公司 收购自己股份的法定情形。

(4)

陈某有权要求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监

事 会不召集的,陈某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第41条规定,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 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

李某书面请求监事会以公司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

偿 公司损失,监事会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起诉, 李某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赔偿公司损失。依据是《公 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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