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
为了避免公司用印风险,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就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评审和合同专用章实行审、盖分离制度,合同评审人与合同章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所有合同在盖章前必须经过合同评审,需印部门在用印前必须出示相应的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合同章管理人审核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形式符合公司要求、内容完备后方可用印。否则合同章管理人可以拒绝用印要求。(特殊情况下请示分管领导同意)
三、合同评审及审批权限根据公司合同评审制度执行。
四、需重新用印的合同应将原合同交回,并重新经过合同评审程序后合同章管理人才可用印,原合同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
五、为增加合同份数而补充用印的,无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但应持原合同交由合同评审员核对后合同章管理人方可用印。
六、用印后必须让经办人在合同章用印登记簿上按要求填写各子项,签字及办理时间。
七、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合同原件如有多页的,必须加盖骑缝章的,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八、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发现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等情况,应立即收回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材料,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不得留下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的材料。
九、不得在空白纸上盖合同专用章。
十、合同专用章禁止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必须带出公司以外使用,须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领用人签字登记等程序后,才能由领用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保管人,且签字归还,注销借印。
十一、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必须保证合同专用章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使用期间,管理人须将合同专用章保存在保险柜,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承担。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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