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建设单位: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排查和彻底整治集团公司在建工程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建设施工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领导关于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城建委、安全站和质检站拟于近期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
重点检查基坑和不良地质基础施工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桥梁、大跨高墩桥梁等结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高大模板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计划、防护专项方案审批和落实、安全协议签订及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因素及隐患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保卫、脚手架、各类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使用登记、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季节性防汛排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质量
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及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工程质量施工情况;项目监理人员资格及到位、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监理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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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站监理控制记录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水泥、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检查井盖座、人行道步砖,桥梁桩基、墩台身、制架(现浇)梁、桥面系及防护工程实体的质量指标检验试验情况。
(三)工程收尾工作
强化工期管理,分解细化工期目标,抓好节点、倒排工期,加大人员力量投入,积极主动消化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千方百计保证工期目标,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收尾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成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专班。由建设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工作专班组织,安排监理、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市建委工程处。
(二)做好迎检准备和配合有关工作。对照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工程质量相关规范,针对市建委、安全站、质检站的检查内容,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及配合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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