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培训记录表
培训时间 应到人数 培训学时 2016年6月7日 20 3学时 培训地点 实到人数 培训讲师 培训容 讲解现在国家的安全形势。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1、 2、踩踏事故案例学习 2007年11月10日,家乐福沙坪坝店举行店庆时,3名市民在店被踩踏身亡,30多名市民不同程度受伤。 据调查,2007年11月10日,段程伟不顾十周年店庆应急预案规定, 公司会议室 20 擅自在沙坪坝店三个店门(东门、中门和西门)的入口摆放桌子,控制人流。当日上午7时许,向学信在例行检查店安全工作时,发现东门有桌子堵住入口的情况,却没有予以纠正。8时20分许,大量购物市民涌入沙坪坝店东门,发生踩踏事故。 向学信全面负责此次店庆活动的安全工作,段程伟负责活动期间外围入口的安全保障工作。后经鉴定,被害人某、某某、蔡某某被严重挤压,致呼吸循环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某等3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程伟、向学信身为家乐福沙坪坝店负责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3、电梯事故案例 1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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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2日,一名籍女游客在东路华联商厦的电梯井,从6楼直
坠地面身亡。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公诉人指出,由于承担电梯安装任务的两名被告何某和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人死亡,应当按照《刑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资料显示,这是首例涉与电梯坠亡事故的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
据调查,2012年2月,恒翔电梯工程与华联商厦签订产品安装合同,为商厦安装两部客梯。何某作为恒翔公司大修部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兼安全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安全监管等工作,某为具体施工安装人员。 9月22日上午施工时,何某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擅自离岗外出,且未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相关布置。11时30分许,某在6楼电梯井道独自进行电缆布线作业,当时,电梯轿厢停在7楼,他违反施工安全规定,在电梯门口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12时许,籍女游客女士来到6楼电梯门前按下按钮,电梯门打开后,她未发现其中并无电梯轿厢,直接踏入电梯井,坠落到1楼,当场死亡。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刑法》第134条和2008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因此,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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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参训人员签到表、安全事故培训效果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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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培训效果评估表
培训时间 评估时间 被评估人 评估方式 ◇ 口试 ◇ 笔试 ◆ 现场抽查 ◇ 笔试抽查 评估容 1、是否了解国家当前安全形势; 2、是否清楚踩踏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是否从中吸取教训; 3、是否清楚电梯事故案例发生的原因,是否从中吸取教训。 培训效果总结 通过现场随机抽查提问与答疑,确定参训人员已基本掌握本次安全培训容,达到预期效果。 培训讲师签字: 评估人签字: 2016年6月7日 2016年6月7日 全体参训人员 培训地点 评 估 人 公司会议室 安全培训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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