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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应急预案

2022-09-11 来源:步旅网


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孙小川

副总指挥:刘建强

成 员:刘建军、吕庆民、杨海果、宋春林、王国凡、班主任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校防控工作的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学校各部门、各班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全校传传染病的组织管理

和协调指挥,以有效应对传染病,维护校园稳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日常管理机构

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日常防突发病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由政教处负责病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对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外环境加强管理和整治,对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对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定期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卫生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校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以校报、红领巾广播站等为载体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制教育;通过举办知识讲座,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预防能力。引导师生员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疫情应急响应

如果我校发生疫情,根据预警情况,我校分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三级响应

全校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各处室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加强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对校内人员感染控制工作。

2、食堂、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各部门对管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场地进行定期消毒。

3、学校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举行大型集体活动要经过传染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

二级响应

除对密切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在坚持三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师生员工外出和在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定时对居所进行消毒,搞好楼道卫生。

2、定时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3、加大校门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4、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防控工作。

一级响应

在坚持二级疫情的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预防措施。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

2、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学生不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等设施必须逐一落实通风、消毒措施。

4、传染病患者送定点医院集中收治。严格实行传染病病人急救转运程序,防止病人自行求诊中造成传染。

应急状态处理

1、遇有学校内发生流行性疾病,有关当事人必须在发现疾病的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

2、校长室: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副校长室: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

4、政教处:限制或停止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假期及长假后对学生流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如有到过疫区的学生实行跟踪观察。

5、政教处: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6、班主任:坚持执行学生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副校长室联系。

7、总务处:做好保障措施,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

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做好后勤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做好应急准备。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到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宿舍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2.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学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教室、餐厅、会议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搞好宿舍、食堂等处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设施和用具进行消毒。加强校门管理,实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4、学生中若发现有发热、畏寒、头痛、全身酸痛、腹疼、腹泻等症状应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校长应随时掌握校区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保护易感人群。在校内开展有针对性地预防措施,提高他们的免疫力,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保护。

7、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河南营子小学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12小时内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八、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

每天早上课前10分钟及中午上课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4、校领导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6、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9、坚持定期消毒制度,对各教室、专用教室及公共区域的消毒。

10、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对入学(园)新生(包括学期中转入及暂时借读的学生)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查验方法

(一)在新生入学(园)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二、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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