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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砌砖合同

2024-05-28 来源:步旅网
砌体工程分包合同

湛七建东〖合〗字2012011号

甲方:湛江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东海分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东海安置房第十标段小高层B栋砌体工程委托乙方劳务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本公司对企业内部施工班组分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湛江钢铁项目村民搬迁安置小区工程A\\B区高层住宅楼 工程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简镇

工程规模:2栋12层,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分包范围及方式

1.分包内容:按安置房小高层的施工图、会审纪要、变更通知单、技术交度等要求,完成该项目砌体、转运、堆放、配料、现场清理、废料堆放等全部人工费;自带机具(含灰刀、灰桶、灰尺、铁铲、灰线、墨汁等);施工必需的雨衣、水鞋、手套等全部劳保费;本工程砌体工程:砂浆制作、砂浆砌体材料现场运输、砖石砌筑、水电预埋后的修补、孔洞修补、回收落地灰、作业场地卫生清理等全过程劳务施工。

2.分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手尾、包领取后的材料保管、每个施工段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多余砖块的回收整理、包通过分项验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等砌体工程内(不局限于上述工作范围)的一切工作内容。对其它工种要求相同。

3.无论本工程中的砌体砖块运输的远近如何、现场施工条件的如何变化、施工难易如何、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4.合同单价包括按照国家规范及甲方、监理的各种技术要求和现场指示完成本工作。属乙方分包范围内但乙方未按要求施工时,甲方有权将委托第三方施工,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倍扣除乙方款项,直接支付第三方。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另行计算。

5.除甲方原因引起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给予增补外(如开料后才发生变更),其它均按本合同约定结算。

三.施工工期及工人进场时间

本工程工人自 2012 年 12 月 5日进场施工,总工期:30天,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起计算工期。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以确保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1.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以上已说明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均在

砌体工程范围内。

2.计算方式:

按照上述分包范围及方式,墙砌砖,混凝土标准砖 0.34 元∕个,墙体加气混凝土砌块,每标准砌块 0.34元/个,斜屋面补另5000元,楼梯护手按双倍单价计算。120墙按64个标准砖/M2计算、180墙按96个标准砖/M2计算。

此单价包括本合同所提到的乙方承包范围、内容方式及有关说明提到的辅

材、劳保用品等一切内容。

3.乙方分包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返工、下一道工序停工、窝工等所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经多次劝喻仍屡教不改,施工质量仍未能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或施工进度不能达到约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结算方式为:所完实际工作量×合同单价×80%:甲方在乙方人员全部撤离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款顶付清。 4.结算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以及工程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来计算。 5.非施工图的分包范围内甲方点工(除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给予计算点工外,其它不造成返工的设计变更、指定单、修改单等所增加的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按日工作10小时时,每个工作日¥ 120 元/工日。此零星点工乙方必须在发生后三天内与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对于超期的没有办理的零星点工,甲方将不予受理,并视为乙方放弃。 五.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 (1)甲方

1.提供生活用房、水电,吃饭自行解决。 2.负责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提供图纸轴线、标高等数据,在施工前对乙方进行交底,乙方对图纸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及时向甲方施工人员查询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乙方除应赔偿材料损失外,还应承担停工、窝工给甲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的施工人员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5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在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6.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7.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件。 8.甲方派驻现场代表 伍祥登 负责全面管理。

9.甲方派专职电工负责乙方机械接线,并协助乙方机械维修,乙方的机械维修配件费用自行负责。

10.甲方及建设方原因造成停工,其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

1.组织年龄在20~45岁之间,身强体壮,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素质好的职工进场,严禁46岁以上的体弱多病的或未成年人及无法制意识的人进场。 2.进场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健康证等各种所需要证件并报送进场职工1寸免冠四张照片及花名册一份给甲方办理相关平安卡手续,一经注册不得随意变动,如需调动,报项目部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教育,安全第一,增强职工自我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并对其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按施工实际情况开料施工。如施工中浪费,造成用料超出施工预算定额超过 3 % 超出部分按实际进货价格,甲方在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

5.必须按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施工,具体各部位的施工限期如下:砌体总工期30日历天,乙方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砌体工作。如因乙方未按甲方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甲方将就具体情况每次向乙方处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6.必须文明施工,严禁材料乱放,施工地段中必须日做日清,控制定量,工完料尽。

7.因施工工艺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8.直运输机械无法运输的部位乙方自负责材料的运输。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及广东省、湛江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完成工程,因乙方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若乙方人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医药费每人每次5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超过部分由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乙方负责派出专人按甲方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签订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编号:粤:44001100027319 )协议中约定的条款进行索赔,乙方不再向甲方有追加相关赔偿费用。《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见附后复印件,乙方在招收人员前,必须同工人说明清楚人身意外赔偿标准,须同工人签订《人身意外保险赔偿协议》,并将一份交甲方备案。乙方新工人进场上班前,一天内须将新进场工人的身份证、相片上报甲方登记备案,若因乙方没按要求上报,致使保险资料不齐而无法索赔时,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10.如乙方施工工艺、质量、进度、材料节约、管理等方面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无条件退场(退场按本合同第三款3条计算),乙方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必须全部撤离,乙方人员未按时撤离,对甲方工地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通知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11.乙方人员所有的小型工具、雨衣、雨鞋等劳保用品均由乙方自理。 12.乙方派驻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管理以及和甲方的联系,代领工人工资,若因乙方代表未能及时支付工人资款,或收到工人投诉,或乙方管理没力时,甲方有权直接将工资支付工人。

13.在具备施工的条件下,乙方必须安排工人晚上开工到22:00分,加班费

和夜餐费由乙方负责,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

14.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能少于 50 人。若进场人员不足,或未经甲方负责人同意,乙方随意缺勤时,每缺少一人一天,甲方罚乙方 200 元。

15.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住工地安排工作,有事外出必须请假,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开工地时,每天罚款 200 元。乙方现场代表擅自离开工地超过五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砌筑质量(垂直度、水平度、砂浆饱满度、砂浆强度等)要求优良,乙方施工必须满足甲方、临理和建设单位的各种技术要求,并通过分项及竣工验收(符合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工艺原因未能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不能通过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直到质量符合要求为止(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仍不能达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使验收获得通过,所有费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相应工种施工完成后的手尾均含在本工程单价内,由乙方负责处理,不能再算计时工。 七.材料节约及工具使用

1.本工程中所有机具均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督促其施工人员爱护施工机具并合理使用,定期对其进行必要的保养;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野蛮、违章使用施工机具的情况进行处罚,每次不少于 200 元。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同时服从甲方的临督和指导。(若发现浪费材料现象,视情节严轻重给予罚款每次不少于 200 元)若遇有场地不清、工完不清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责令乙方清理后施工;乙方接通知后仍不清理的,甲方将指定他人清理,其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提前向甲方提交方供应材料采购,大宗材料应在七天前提供。 八.宿舍区文明与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服从集体宿舍及分共管理的相关规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电器设备(如电热炉、电热水壶等)。否则每次违章使用电器罚款200元,并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设备。 4.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留宿非本工地人员,否则辞退留宿人员并对乙方处以200元罚款。

5.乙方人员不得在宿舍区及工地上酗酒、聚众赌博、打架闹事、盗窃、卖淫嫖娼、吸毒或其它违法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 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应聘用熟工人操作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关闭电源并锁好电箱。

7.乙方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自行拆接电源线及拆装机械设备。 九.付款方式:

每月 15 号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工程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上月完成应付工程款项的 80 %,支付价款时应扣除上月借款,以此类推。全部砌筑完成后,工程款付至总承包价款的80 %,其余价款在通过工程总体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供上月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并按有关规定代扣付工人工资。 十.其它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给甲方交押金 元,乙方人员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正常施工后,30天内如数退还乙方,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如期进场或进场人员不能满足现场需要时,押金没收。

2.甲方付给乙方分包单价收入总额中含合同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福利、补贴、车旅费等一切费用。

3.乙方工服和安全帽由甲方统一定制,乙方上班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穿工服和戴安全帽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工服70 元/套,安全帽20元/只,劳保鞋40元一对,按乙方实际领取量,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4.乙方所有违章罚款均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现场管理制度(规定)做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现场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金额与本协议冲突时,按本协议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解释权属甲方。

7.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施工范围增加内容,乙方应主动提出签证并补充合同,如没有的补充说明结账按本合同计算。

8.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和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湛江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名并指模): 东海分公司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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