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3月
JOURNALOFZHENGZHOUUNIVERSITY Mar.2005
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变迁
李义奇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摘 要:金融制度通过金融产权形式进而使金融组织的行为决定了金融发展的可能空间。但是,确立和维持制度的交易成本及其变化,又使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对金融制度变迁形成反馈作用。我国国有金融制度变迁的缓慢,使金融因素成为经济转型与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上述理论逻辑提供了一个反面的例证。
关键词:金融发展;金融制度;交易成本;金融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5)02-0134-04
通过引入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摒弃新古典增长框架,汲取内生增长理论的优点等途径,现代金融发展理论成功地建立了金融因素与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的联系,对金融作用于经济增长做出了规范的解释。大量的文献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运作良好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可以促进经济的长期增
[1]但是,这些金融发展理论都是以成熟的市场长。”
经济为背景的,虽然他们成功地解释了金融促进经济增长的一般意义,但没有考察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或者说他们很少顾及经济增长需要什么样的金融部门以及经济增长需要的金融部门是怎样形成的,从而也就丧失了对转型国家金融发展的解释力。对转型国家而言,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发展不发达的金融体系,即金融发展的过程性问题。
如果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观察,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无疑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改革就是一个制度的设计和运行的过程,转型国家的金融发展问题,事实上就是金融制度的设计和运行问题。
一、金融发展就是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
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两个过程,一是储蓄动员,即把盈余者的资金集中起来,二是投资转化,即把这些集中起来的资金配置到实质经济部门中去,转化为生产能力和资本积累。这两个过程是紧密联系的,任何一个过程弱化都会制约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如果一国的金融体系只提供一个高效的储蓄动员功能而缺
收稿日期:2004-12-20
作者简介:李义奇(1969-),男,河南桐柏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副教授。
乏有效的投资转化机制,经济增长所面临的必将是金融风险的累积以至于爆发,从长期来看,这种高效的储蓄动员功能也将难以为继;同样,如果一国的金融体系仅提供有效的投资转化机制而缺乏有效的储蓄动员手段,经济增长将面临资金匮乏的约束。
储蓄动员和投资转化都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金融制度与金融技术。从储蓄动员过程来看,金融制度为盈余者参与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和相对稳定的预期,有关金融的法律、组织、行为规范等制度安排为盈余者有效让渡资金提供了可能。现代金融交易从熟人社会步入匿名社会,从私人之间的联系扩展到了整个社会的层面,它所依赖的是制度。此外,丰富的金融产品、良好的融资技术改善了人们参与金融市场交易的偏好及方便程度,促进了储蓄动员。同样,一个金融体系的投资转化功能也取决于金融制度与金融技术,金融制度提供了项目监控的激励和风险转化的可能空间,金融技术提供了融资的便利和风险转化的工具。
毫无疑问,金融制度和金融技术是两个范畴。金融制度决定了金融交易的规则,而金融技术则更多地为达成金融交易提供工具和途径。尽管如此,与制度变迁的新古典研究方法(以诺思为代表)类似,我们将技术因素作为制度变迁的自变量来考虑。这样,金融发展就可以刻画为连续的金融制度变迁过程。
二、理论逻辑
1.金融制度的性质和逻辑
在本文中,金融制度被理解为金融交易的行为
・134・规则。这种规则决定了何种形式的金融交易可以进行以及交易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当然,金融制度既可以由正式的规范,如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书面的金融契约、法定的金融组织等构成;也可以由非正式规范,如从事金融交易的习惯、金融活动中的伦理观念、意识形态等构成。一般而言,正式的金融制度具有强制实施以及由此形成的行为人预期基础上的自实施机制。例如,为非法交易活动融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金融组织触犯了此项法规,不仅其债权得不到保障,还要受到由执法机关所给予的惩罚。人们意识到了这一点,就会自觉地拒绝非法交易者的融资请求。非正式金融制度则具有典型的自我实施机制,极端地讲,即使与正式的金融制度相抵触,非正式金融制度还有自动实施的空间,比如我国的金融法规、规章不允许发放人情贷款,但现实中人情贷款仍大行其道,原因就在于在我国这个人情大国里,“情重于法”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又是相互影响的。正式金融制度的长期存在会潜移默化地影响非正式金融制度,非正式金融制度也会影响到正式金融制度的可实施性,银行的很多规章条文得不到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因弹性过大而失去其约束力,就是明显的例子。
金融制度最重要的作用是使金融交易方便易行。金融制度提供了金融交易的秩序,可以使一个或更多参与金融交易的人改进福利水平而无碍其他人的福利水平。这首先体现在金融交易的交易成本因制度进而是秩序而大大降低。我们看到,正是现代的金融制度使现代的金融交易步入匿名社会,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和金融交易量的快速扩张,无疑应主要归功于金融制度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其次,金融制度部分地克服了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市场上信息披露安排,金融中介在“信息生产上
[2](P293)及其“的规模优势”受托监管者”身份[3]
(P393-414),都使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委托代理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其三,金融制度部分地提供了金融交易中的风险防范机制。正是金融制度为人们提供了较为稳定的预期以估量不同金融交易中风险的大小,如买国债就比银行存款的风险小;同时,金融制度还提供了风险分担和化解机制,“金融中介的跨期平滑机制可以有效地在不同时期分担风险,金融市场则以多样化投资选择来分散风险”[4](P383)。总之,降低金融交易的交易成本,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风险分担和分散机制,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交易。
金融产权安排是金融制度的核心内涵。金融产权被理解为金融资源支配与使用的权利,这涉及到了金融制度的另一个主要作用,即分配功能。现实世界中金融制度和金融产权很少是中性的。在一个既定的金融产权安排中不同的经济主体,获取金融资源的难易程度必然是不同的,那些从既定金融产权形式中或可能从未来某种安排中获益的行为主体,无疑会竭力维护既定安排或争取未来某种可能的安排。由此带来维护或建立金融产权的交易成本问题。更进一步,金融产权及与此伴生的交易成本决定了金融的储蓄动员和投资转化这两个过程的效率,从而决定了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程度,也就是金融发展。原因在于产权使外部性内部化的功能,金融产权的拥有者具有组织储蓄动员和投资转化的激励,无论这种激励是来自于攫取金融资源的欲望还是对由此产生的利润的渴望,此外,金融产权的行使还必须面对由此带来的交易成本。
总之,金融制度是重要的,不同的金融制度提供了不同的降低交易成本、处理信息不对称以及风险管理的功能,从而决定了金融发展的空间。适应经济增长要求的金融制度能够较好地实现储蓄动员和投资转化,从而决定了良好的金融发展态势。而“制度僵化和制度惯性的长期存在又会长期阻碍制度相对于环境变化的调整,并导致制度的无效”[5](P22-25),落后的金融制度必将导致金融发展的停滞或畸形状态,使经济增长受到来自金融因素的制约。
2.金融改革与金融制度
金融改革是一种金融制度供给行为。金融制度变迁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中金融制度供给和金融制度需求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正式的金融制度往往通过政治过程表现出来,在这个政治过程的背后是制度供给者和制度需求者之间的博弈。
控制力强的政府(如我国的情况)经常使金融制度的供求市场处于一种侧重于卖方垄断的情况。但我们还应该看到,政府本身也是金融制度的供给者,同时,它也是需求者。由此我们可以对金融制度变迁的动力学做如下简单描述:转型国家的金融制度是金融改革的函数,金融改革是影响金融制度变迁的一个显著的变量。但是金融改革政策的出台,又是政治上讨价还价能力较强的一方(决策者)利益偏好的函数。在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发展中国家对金融制度的设计更多地是从有利于对经济进行控制而不是为了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为出发
[6]点的,政府经常利用金融体系来追逐发展目标。”
(P5)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构造一个比较清晰的金融制度变迁的动力学的逻辑链条:
制度供给者与制度需求者之间的博弈→决策者的利益偏好→改革政策→金融制度
3.金融制度与金融发展
金融改革推动了金融制度变迁,金融制度及其变迁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经济后果,但我们仅考虑与其联系最直接的金融发展问题。对这一过程的分析需要借助产权这一核心概念。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视
・135・野里,产权结构不仅影响交易成本和生产效率,而且也影响收入和权利在组织内不同成员之间的分配,在任何时刻,产权安排都决定了谁拥有组织的实际控制权。因此,是金融产权决定了金融组织的行为。当然,“决定产权界定的不是资源总价值,而是资源对特定人的价值减去攫取资源所需的成本,即资源的净价值”[7](P6)。因此,当交易成本很大时,金融资源就更多地拥有公共物品的属性。金融制度及其变迁的经济后果,即金融发展,是通过金融制度框架影响金融产权形式(组织形式)及其行为实现的。现有的制度框架定义了和限制了可行金融产权形式的集合,而这样的一个集合与改革决策者的偏好集、可接受的交易成本空间三者之间的交集,决定了现实中的金融组织形式及其行为,进而决定了金融发展的可能空间。我们可以简单地勾勒出金融制度与金融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金融制度及其变迁→金融产权形式及其行为→金融发展。
由于交易成本是可变的,制度安排面临不同的经济环境会产生不同的交易成本,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可能使原来某一项制度安排变得不合时宜。同样,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也将改变金融制度供给者与需求者的相对成本和收益。交易成本的存在限制了改革决策者选择与其利益偏好一致的金融制度安排的能力。考虑到交易成本因素,金融制度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可用下述较完整的逻辑链条来表述:
制度供给者与制度需求者之间的博弈→决策者利益偏好→改革政策→金融制度及其变迁→金融产权形式及其行为→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制度供给者和制度需求者之间的博弈→经过修正的决策者利益偏好→改革政策→金融制度及其变迁
三、经验支持:我国金融发展的实践
金融发展的两大派别分别从总量视角和结构视角来观察一国的金融发展。以肖和麦金农为代表的金融抑制论者侧重于从金融资产的价格和总量来讨论金融发展问题,而以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金融结构论者侧重于探讨不同的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从总量视角,借用目前普遍使用的FIR、M2/GDP等数值指标,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M2/GDP在2002年已经达到179%,金融相关比率(FIR)2002年达到240%,这两项指标均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的水平。就金融资产的价格而言,1996年来一直处于正利率水平,人民币汇率也没有高估。数值指标反映不出我国目前存在负真实利率和汇率高估的“金融抑制”情况。从结构视角,在我国企业1996—2001年的外部融资来源中,贷款形式的融资占88.9%,股票融资占8.6%,企业债券融资占0.5%。显然,我国是一个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制,这与经济发展的现实是相吻合的。即便银行业市场内部,我国银行业市场集中度指标(CR4=0.60左右)・136・也与欧洲10国大致相当。但是,上述数量特征都不足以说明我国已经具备了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原因在于,如果把金融发展的目的理解为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有效作用的话,金融总量和结构的扩张只是为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必要条件,但它远不是充分条件,离开了金融因素有效作用于经济增长这个前提,金融总量和结构的扩张就很难等同于金融发展。在我国,金融总量和结构的扩张就没有带来金融因素在经济增长中作用的有效发挥。韩廷春采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联机制的计量模型,运用我国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证实了我国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有限[8](P144-148)。李广众等分别考察了银行、股票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得出了银行部门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作用不明显,而股票市场发展倾向于不利于经济增长的结论[9]。现实中我们也能够感受到,我国金融发展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就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而言,70%的金融资源配置给了占GDP30%的国有企业,金融发展对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不仅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抑制了新体制,维持了旧体制,从而成为经济转型与增长的制约因素。从金融的风险转移功能而言,虽然我国并没有像有的国家那样爆发金融危机,但人所共知的事实是,我国银行系统的坏账比例甚至高于爆发危机的国家。
我国改革的实质是国家主导型制度变迁,回顾我国20多年的金融改革历程,几乎所有的金融制度变迁都是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供给行为。国家的强大控制力按照自己的偏好维持了一个国有金融制度安排。伴随着经济市场化过程国有经济比重的逐渐下滑,在新的税收体系没有有效建立之前,国家财政收入能力下降就成为必然。另一方面,新旧体制的磨擦使许多隐性问题显性化(如就业、社会保障等),而伴随着转型的工业化又必将加大对国家投资和转移支付的需求,这些都使国家面临严峻的财政约束考验。为了实现其多元效用目标(社会稳定、发展经济等),国家必须松动财政约束。金融资源由于其内在的禀赋就成为国家可控资源名单上的首选,国家对金融产权的控制至少能起到双重效果:“获取
[10](P55-58)。据易货币发行收益和控制金融剩余”
纲的估计,1978-1992年间,我国货币发行收益平均约占GDP的3%左右[11]。但是,随着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货币化收益必然递减,超额发行货币将使整个经济面临过大的通货膨胀压力从而得不偿失,这需要国家强化金融产权控制,以便金融资源按照自己的意愿配置,来替代财政资金的不足。
国家必然按照自己的偏好来出台金融改革政策,国家还以治理金融环境,整顿金融秩序为名打击各种社会金融形式,并通过立法来严肃金融纪律,从
而最大程度地限制了金融制度市场演化的可能,使金融制度变迁滞后于整体经济制度的变迁。
目前我国金融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国家对金融产权的控制,银行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也多为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仅占7%),保险、基金、财务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也是绝对的国家所有或国有控股。我国金融产权的国家控制,就意味着更多的金融资源将按国家的意愿配置。
可以说,我国金融总量和结构的扩张就是国有金融制度的内在要求及其自强化机制作用的结果。为了尽可能地调动金融资源,国家供给了多样化的金融组织,这些国有金融组织一方面出于维持正的现金流(维持生存)的激励不断扩大金融总量,另一方面政企不分、官本位及乌纱帽机制(具有典型的资产数量特征)也使国有金融组织具有不断扩张的激励。这些行为都为国家争取到了更多的可供支配的金融资源,这样,我国的金融发展就呈现出了金融总量快速增长和金融组织形式快速发展的势头。
国有金融制度安排正面临着日益上升的交易成本的困扰,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金融风险的累积,且无法在现有金融制度框架内找到有效的化解方式。现实中两个典型的例子是,1998年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以及1999—2000年设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国有银行14000亿不良资产。由于改革没有在制度层面取得突破,仅依靠财政注资、资产剥离甚至补充资本金等技术上的措施,难以建立国有银行良好的治理机制,难以起到有效改善国有银行信贷管理和财务状况的作用。
四、结论
我们认为从金融制度变迁角度能更准确地反映一国的金融发展过程,因为在同一金融产权下仍然可能存在多种金融组织形式,这种可能会扰乱金融结构论者的视野。
从逻辑关系上来看,改革决策者的利益偏好决定了金融改革政策的出台,金融改革政策又在很大
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制度变迁,而金融制度通过金融产权形式及其行为决定了金融发展的可能区间,考虑到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的限制,金融发展以及经济增长的要求又会影响到决策者的利益偏好,进而影响到金融制度变迁。但问题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对金融制度变迁的反馈作用,是通过哪种形式释放出来,最终将取决于一国的政治结构(制度供给者与制度需求者的博弈结构)以及由此导致的改革决策适应环境变化的敏感性。
参 考 文 献
[1]Beck,T.,A.Demirgc-kuntandR.Levine,2001,
Law,politics,andfinance,WorldBankWorkingPaperSeriesNo.2585.
[2]Wijkander.金融中介、均衡信贷配给与经济周期[A].科
斯等著.契约经济学[C].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3]Diamond,D.FinancialIntermediationandDelegated
Monitoring,ReviewofEconomicStudies,1984,51.
[4]艾伦和盖尔.比较金融系统[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
版社,2000.
[5]林毅夫.再论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0.
[6]世界银行.1989年世界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财政经
济出版社,1989.
[7]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1997.
[8]韩廷春.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
社,2002.
[9]李广众等.金融中介发展与经济增长多变量VAR系统
研究[J].管理世界,2002,(3).
[10]张杰.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M].太原:山西经济
出版社,1998.
[11]易纲.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分析与政策含义[J].经济研
究,1996,(12).
(责任编辑 朱春玉)
FinancialDevelopmentandFinancialInstitutionChanges
LIYi-qi
(EconomyandFinanceSchool,Xi'anJiaotongUniversity,Xi'an710061,China)
Abstract:Financialinstitutiondeterminesfinancialdevelopmentbymeansoffinancialpropertyrightsandfinancialbody'sbehavior.Thetransactioncostandthechangesarisingfromtheestablishmentandmaintainofinstitutionmakefinancialdevelopmentandeconomicgrowthproduceafeedbackuponthechangesoffinancialinstitution.Theslowchangeofourstate-ownedfinancialinstitutionmakesfinancialfactorbringaboutconstrainsoneconomictransformationandprogress,whichprovidesaninverseexampleforthetheory.
Keywords:Financialdevelopment;financialinstitution;transactioncost;financial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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