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的发出报告。
(2)根据医院的要求承担急诊检验任务,配备必要的资深检验人员和急诊检验设备,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
(3)各科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实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可用电话通知检验科值班人员,血、尿等标本由护理人员或临床医生送到检验科。
(4)检验科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检验通知或标本,应立即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急诊要优先从速。各项检验结果应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并做好登记。 (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用明显标志指明去向,交班时要填写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2、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钟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及报告时限
(1)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2)临检项目:血常规、血型鉴定、大便常规、大便隐血、轮状病毒检测、小便常规,尿HCG、凝血功能、D-二聚体测定等,要求30分钟内报告。
(3)生化免疫项目:电解质、血糖、输血前四项等,要求2小时内报告。
(4)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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