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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2021-03-20 来源:步旅网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编 制 说 明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编制组

二○一四年八月

一、任务来源

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社会的福利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养老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年老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有的甚至存在认知障碍,一旦发生火灾自救逃生能力弱,救援难度大,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特别是随着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加快,一些社会组织、个人开办的养老机构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以及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火灾风险明显增大。各级公安消防、民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要针对养老机构因卧床吸烟和用火、用电造成火灾多的特点,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配备符合供养对象感知特点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三是要建立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断提高养老机构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四是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及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内从业人员和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为此,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3年6月启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编制工作,2014年3月完成初稿编制,同时联

合江西省民政厅向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项目立项。

二、编制简况

2013年6月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后,首先收集了国内外有关资料,了解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状况,分析了近年来养老机构重特大火灾事故,并对全省消防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研,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进程安排。

2013年6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了地方标准起草工作要求,就标准的基本框架及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对工作组成员分工、工作进度及时限要求作了具体安排。

2013年8月,工作组又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听取资料收集和调研情况,汇总各方意见,明确标准的结构、基本内容和编制要求。

2014年2月召开专家会议,就工作组提出的原始稿进行了认真会商,在专家指导下,于2014年4月形成了本标准的初稿,并联合省民政厅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立项。

立项批准后,工作组又深入多地,通过多次座谈、研讨,充分听取了各地民政部门、消防部门和养老机构的意见,经认真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8月形成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并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和《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编制。

四、标准编制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养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不良的社会影响。2011年5月15日安微省淮南市唐山镇老年公寓因燃着的蚊香引燃周围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2名老人死亡; 2011年6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养老院因使用蜡烛照明不慎引燃可燃物发生火灾造成3名老人死亡3名老人受伤;2013年7月26日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因人为放火造成11名老人死亡。分析火灾事故造成的原因,一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单位未制定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也没有落实防火巡查、监护措施。二是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低。养老机构居住的老年人多数行动不便,着火房间的老年人基本没有自救逃生能力。养老院发生火灾后,员工没有组织有效的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三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为了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标准以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此次编制,课题组十分关注标准的可操作性,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力求标准易于操作,便于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养老机构可以通过采用本标准,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建立消防

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达到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五、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与管理举措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共分13章,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等。

2、管理举措

(1)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重在平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职责。针对养老机构用火、用电、用气等造成火灾多的特点,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均要按规定设置必要的保护措施,并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避免电气线路和设备超负荷运行,严格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对锅炉房、厨房、液化气瓶间、氧气瓶存放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等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保证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畅通,并要求在老年人居住用房和公共部位等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该区域的安全疏散指示图,且便于老年人识别。结合我省近年来在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标准化管理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了《江西省建筑消防

设施管理规定》和《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的有益经验,提出了养老机构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标准化管理的具体措施,提出了信息化管理的方向和措施,确保发生火灾后,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2)场所设置要求

养老机构结合场所实际,指导和督促配备符合服务对象感知特点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大型消防安全标志灯。

(3)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借鉴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成功经验,规范了医院每日防火巡查、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工作,以期达到管理的标准化。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对于提高公民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分析近年来导致发生火灾的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引起的火灾占七成以上;从火灾伤亡情况看,有很多人是因不懂火灾自救逃生常识而丧生。从往年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调查显示,接受调查的近3万名城乡居民中,由80%以上的人没有接受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70%以上的人不关注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的能力。这些问题,反映出加强对公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迫切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是消

防安全教育的重要实施者,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求以及自身行业或者工作性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员工及居住的老年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宣传,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养老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年老的弱势群体,他们大多行动不便,有的甚至存在认知障碍,且人员结构较复杂,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自救逃生,极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为此,有针对性的制订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建立适合本单位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立足防范自救,势在必行。要结合服务对象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逃生。

针对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操作程序不熟悉、初起火灾处置程序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对于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重要作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可以使场所内全体员工都能熟知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群众和会扑灭初期火灾。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就是为构建单位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素质,达到自防自救。 (6)火灾事故处理

对火灾事故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总结,有利于单位吸取教训,制

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为此,本标准提出发生火灾的养老机构应当对事故发生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员工。

六、结束语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注意结合江西实际,吸收、借鉴了其他相关法规和标准的经验,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标识化、信息化等方面都有很好的创新,在内容和形式上也有较好的继承性,具有省内领先水平。

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促进养老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水平,对减少和避免恶性火灾事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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