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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督办工作制度

2020-07-17 来源:步旅网
XX有限公司 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办事效率,确保上级机关和公司的重要决定、决策和工作部署更好地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党政综合管理部为主,其它职能部门为辅的督办工作体系。

第三条 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党总支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的任务分解和周例会督办落实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督办工作的要求,负责落实上述分解的督办事项和领导批示等专项督办事宜。

第四条 党政综合管理部是督办工作的管理部门,由分管会议管理及落实等工作的行政专员具体负责督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章 范围及程序

第五条 督办工作的主要范围:

1.上级机关重要决议、决定与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等;

2.公司党总支会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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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3.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4.项目讨论会议工作完成情况;

5.周例会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计划部署情况。 6.各项批转文件的办理情况; 7.对上请示的运行批复进展情况; 8.其他事项的督办。 第六条 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由党政综合管理部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部门或下属公司)、办复时限和办理要求等。涉及两个以上公司承办的事项,应指定牵头公司。

2.交办。通过发出《督办事项处理单》或《经营管理工作督办会议通知》的形式,向承办单位交办;各单位在接到《督办事项处理单》或《经营管理工作督办会议通知》后,应明确专人承办。

3.反馈。《督办事项处理单》或《经营管理工作督办会议通知》发出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和建议。阶段性工作完成后要报送简要的工作落实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4. 归总。党政综合管理部根据分工要对各部门,下属公司、出资企业上周督办事项和上周目标完成进展情况进行分别汇总,汇总后交党政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总并报送公司各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公司主要领导确认后,下发到全公司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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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6.通报。按公司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党政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各下属公司督办事项和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7.审结。审核办结主要看问题是否解决,任务是否落实,领导是否满意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政综合管理部要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七条 公司将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由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主要考核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和质量。

第八条 对在督办事项办理落实中成效明显的,或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或得到公司领导表扬的,在考核中给予加分、表扬等奖励。

第九条 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考核中给予扣分、批评等处罚,并定期通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政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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