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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公路交通网络的逐步发展

2020-05-27 来源:步旅网


进一步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路政

管理工作汇报

随着我县公路交通网络的逐步发展,公路沿线特有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价值逐步显现,公路沿线绝大部分群众抱着“若要富先修路、要方便靠路边”的意思,违法建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如雨后春笋,给路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路容路貌和公路畅通。

一、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资生新问题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我路政上路巡查反馈的信息了解,在建

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由于未能达到国家规定范围,造成占用公路路面堆放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堵水沟及擅自破坏公路沿线绿化树木等情况十分普遍,不但严重影响路容路貌,同时给过往行人行车安全造成重在安全隐患,如:2008年兰尧线21k+050m(江口墟镇)因违法占用公路路面堆放预制板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建筑控制区管理难已成为路政管理工作中最头痛的问题,现已成为公路部门整治的“难题”。

二、 公路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整治对策

首先从源头抓,村民建房首先都要通过村委会签字审批,建议由政府牵头联系公路沿线乡镇、自然村、组与公路部门形成联管机制,公路部门出台建筑控制区内建房的硬性标准,由沿线乡镇、自然村、组负责实施,未达到标准不签字不审批,把公路路政管理纳入到公路沿线单位村组的目标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1、结合我县属山区地形实际情况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必须达到规定距离。

2、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的施工材料及设备必须要有足够的堆放及施工场地,不得占用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堆放及施工,要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3、公路两侧水沟不得埋管,必须用砌石、塌板的形式方便日后水沟的清理。

4、不得擅自破坏公路两侧绿化树木。

其次在沿线乡镇、自然村、组按照公路部门出台建筑控制区内建房的硬性标准基础上审批后,由公路联合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派技术员对当事人在公路两侧建房进行登记划线,不合标准的一律不审批,不发放国土证。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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