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制定 考核组织实施 结果评定 改进措施 实施奖惩
考核方案评价 绩效面谈 原因分析
一、考核目的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对员工个人能力及贡献大小作出客观评价,从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为确定员工个人薪酬、晋升、培训服务.
二、考核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或者未转正者不参加季度、年终考核) 三、考核原则
客观、公平、公正。 四、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个星期考核上个月的绩效,7个工作日内结束。 (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个星期考核,7个工作日内结束。 五、考核比例: 1、个人绩效工资率
(1)普通员工:占个人工资总额的5%; (2)普通职员:占个人工资结构的10%; (3)主管:占个人工资总额的15%; (4)经理:占个人工资总额的20%;
(5)副总经理:占个人工资总额的30%;
(6)个别情况情况可以根据具体职位情况进行具体划分。
六、年度考核规定及薪资提升标准
1、年度考核是调整员工下年度工资水平,颁发年终奖金的依据。
2、进入公司不满3个月者不参加年终考核.
在公司服务满1年按考核成绩予以年度调薪(针对职员类),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优:基本工资×12%
良:基本工资×6% 一般:基本工资×3% 较差:不调整
其他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实际进行调整。 七、考核纪律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上级领导不负责或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降职、扣除当月绩效奖或扣分处理.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绩效和岗位津贴.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
4、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考核仲裁
1、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持续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组,人员为各部门权责负责人,组长为人力资源部经理;
2、考核小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 A对考评人的监督约束; B考核投诉的处理; C讨论并通过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
D检讨考核制度,视情况修订考核制度及指标。
3、被考评人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后的三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4、考核小组接到被考评人的仲裁申请后,在考核面谈的第5天组织考核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
九、绩效面谈
1、绩效面谈是提高绩效的有效途径,各部门主管必须在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安排绩效面谈,办公室职员的上司安排单独的绩效面谈,普通职员可以“考核总结会议”的方式进行,但对于最优秀与最差员工,应予以单独面谈,并在考核结束的10日内将面谈记录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部门留存复印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