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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

2023-10-19 来源:步旅网


产权: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 产权类书籍

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法律定义

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其次产权还指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这种财产权是所有权部分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依法享有收益或处分的权利。

最初人们认为,如果地主拥有一块土地的产权,就意味着地主可以决定这块土地的用途,是用来种植玉米,或者用来放牧等等。地主对土地的使用肯定是排他性的,在未经允许下别人不能在它上面建筑楼房。但紧接着人们就发现,即使地主拥有这块土地,也仍然存在许多的约束条件和不明朗的地带,例如根据法令地主不能在他的土地上种植大麻,也不能在他的土地上训练自己的小型部队,此外,当航空公司的航线恰好穿越了他的土地上空时,地主是否有权禁止飞机飞越其土地,也是难以确定的。针对这个现实,可以把产权理解为必定附带约束条件的拥有:拥有土地但不能用来种大麻,拥有手枪但不能打劫银行,拥有汽车但不能违反交通规则,等等。这样理解产权虽然行得通,但有一个缺陷,就是有些行为对某甲来说是被禁止的,但对某乙来说却可能恰恰是合法的。比如同一辆汽车,如果被值勤的警察紧急征用,那么它超速驾驶是合法的。任何一件简单的物品,一块土地,一个杯子,一张面孔,都可能和无数的潜在行为联系着,拥有这件物品的产权,远远不意味着拥有所有与这件物品有关的行为的选择权。所以, 与其把产权看作是对物品的有条件的拥有,不如把产权看作一定范围内的与物品相关的行为选择权。这样一来,“约束条件”的概念对理解产权就不是必须的了。 按照这个定义,面对一块土地,严格来说,谁也不能完全拥有这块土地,地主仅仅拥有在“种菜、放牧、闲置、……”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航空公司拥有在“飞越、吵闹、观察”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而政府拥有“拍摄、修防空洞”等可能行为中作选择的权利。产权,就是行为的选择权,如果这项行为恰好与某物品相连,就被粗略地说成是对物品是所有权。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没有适当的行为权,那么即使他“拥有”某件物品,也是没有意义的。被剥夺通信权利的囚犯,拥有一部手提电话是没有意义的。 这样来理解产权,还能够引出一个重要的看法,就是产权和自由是同义词。产权和自由一样,都是在一束可能的行为中作出选择的权利。即使是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也可以看作对个人大脑和口腔的产权。言论和信仰受到限制的地方,可以看作是人们对其大脑和口腔的可选择行为范围被收窄了。

内容

1.产权首先是指特定的客体,即任何产权都是以特定客体为前提和基础,产权中“产”即为客体,没有特定客体的存在,产权便不再存在;同样任何产权都是以依赖于特定客体的产权,也只能某一特定客体的产权。在现实生活中这样了客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财产、资产、资本、商品等。 产权类书籍

2.产权其次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权利,即主体与特定客体的关系。这种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常表现为以财产权等。主要包括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可以说产权是主体对客体一系列权利束的总称。

3.产权还应该包括,不同主体基于对特定客体的权利,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经济关系。如常见的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表现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常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等,构成现代公司法理理论的重要内容。

4.从权利本身的内容来讲,产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和其它主体的权能,即特定主体对特定客体或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采取什么行为的权力,二是该主体通过对该特定客体和主体采取这种行为能够获得什么样的收益。所以产权又称权益。传统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收益的配置机制,而现代经济学侧重于研究权力的配置机制。

表现形式

1.原始产权

也称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经济利益主体对财产的排他性的归属关系,包括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法人产权

即法人财产权,其中包括经营权,是指法人企业对资产所有者授予其经营的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法人产权是伴随着法人制度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权利

3.股权和债权

即在实行法人制度后,由于企业拥有对资产的法人所有权,致使原始产权转变为股权或债权,或称终极所有权。原始出资者能利用股东(或债权人)的各项权利对法人企业产生影响,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其它表现形式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固定资产产权和流动资产产权。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等。

属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表现为: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既然是经济实体,就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1)必须有一定的财产作为参与社会再生产的前提;

(2)必须直接参加社会再生产活动;

(3)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并且参与社会营利性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自 产权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个方面表现为:产权具有可分离性。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价值形态运动与使用价值形态运动的发展而分离。也就是说:这项财产权力在法定的最终归属上,并不一定为该实体所具有。

第三个方面表现为: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这里讲的独立性是指:产权一经确定,产权主体就要在合法范围内自主地运用获得权利,而不受其干扰。

功能:

产权的功能是指,产权作为一种社会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界定、规范和保护人

们的经济关系,形成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秩序,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作用。

(一) 产权的激励功能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市不可思议的。

(二) 产权的约束功能

产权对产权主体在行使产权的经济活动中所施加的强制。

(三)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指的是产权制度的安排本省所具有的调节或影响资源配置状况的作用。

(四) 产权的协调功能

财产关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这就要求社会对各种产权主体进行定位,以建立和规范财产主体行为的产权制度,从而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的运行。

种类:

产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一般有六种形式:

(1)按产权历史发展动形态的不同分类 房地产可以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2)按产权归属和占有主体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原始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3)按产权占有主体性质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私有产权、政府产权和法人产权。

(4)按产权客体流动方式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客体的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6)按产权具体实现形态的不同分类 。可以分为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此外,还可以根据产权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等。

明晰产权:

私有财产包括了使用权、 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这三点是当代经济学对私有产权的定义。 所谓的明晰产权,就是要把这“三权”落实到个人。我们说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明晰,就是指这“三权”没有落实到个人。“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国家(全民)所有”,这

样界定清晰吗?从语文 2002-2006年出口商品总金额柱状图的角度看,清晰得很;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却模糊得很。如果最终没有人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放心大胆地行使财产的“三权”(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那么这份财产的产权就不能说是明晰的。目前有很多经济学者提出这样那样的国有资产营运模式,设计这样那样的“代理机制”,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三权”的落实,使得他们努力的成就仅仅停留在语文的层次上。 最近高鸿业教授(萨缪尔森《经济学》的早期翻译者)写了一篇《私有制、科斯定理和产权明晰化》,文章“窥测”产权明晰与否的标准是产权在国民中是否分配得均匀,进而断定“公有制的产权非常明晰,其明晰程度高于私有制”。从当代产权理论的常识来看,他的“窥测”和“断定”都是离题万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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