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Ⅰ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电能计量装置
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电能计量装置
单相供电的电力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等级不应低于表1所示值。
表1准确度等级
电能计量装置类别有功电能表无功电能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Ⅰ0.2S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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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S 2.00. 20.2S或 0.2*Ⅱ 0.5S或 0.52. 00.20.2S或 0.2*Ⅲ 1.02. 00.50.5SⅣ 2.03. 00.50.5SⅤ 2.0-- 0.5S*
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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