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投标单位是法人的,应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5具有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申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技术参数
A包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工作内容(一)天地图矢量数据融合。(二)按照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对居民地、道路、铁路、水系、绿地等各要素矢量图层进行更新。(三)搭建目录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各种资源目录管理和查询的功能。(四)应用推广服务,包括天地图融合数据的发布、更新、第三方应用系统集成使用技术支持等。二、引用和参考标准《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涉密版建设指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7《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9010-2011《导航地理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GB/T19711-2005《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GB/T20268-200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地理信息兴趣点分类与代码》,GB/T35648-201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200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7408-2005《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2018三、具体要求(一)天地图矢量数据融合1)数据融合的主要对象包括水系、交通、居民地、境界与政区、地理单元、基础设施、地名、地址、兴趣点与遥感影像等。数据融合时,通过对参与融合的不同精度、不同模型地理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选取表达准确、现势性好、精度高、内容全的要素进行合并,并对合并后的结果进行几何拓扑、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处理,使融合后的地理信息数据在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达到最优。数据融合完成时间为国家汇交时间,预计为2019年7月30日。2)数据融合技术要求及原则数据融合时,通过对参与融合的不同精度、不同模型地理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选取表达准确、现势性好、精度高、内容全的要素进行合并,并对合并后的结果进行几何拓扑、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处理,使融合后的地理信息数据在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达到最优。矢量数据融合依据总体原则,按图层、类别从数据源中择优选用。影像数据依据空间覆盖范围、影像时相、空间分辨率和影像质量等因素,从数据源中择优选用。3)成果质量要求数据现势性要求:需要融合的不同来源的数据现势性不一致时,以现势性高的数据为准。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要求:需要融合的不同来源的数据几何表达精细度不一致时,以精细度高的数据为准。平面位置精度要求:需要融合的不同来源的数据平面位置精度不一致时,原则上以精度高的数据为准。属性取值要求:不同数据源中同名地物要素的相同属性项取值不一致时,依据现势性、准确性等进行一致性处理。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要求:融合后的成果数据要素空间关系正确,各类信息逻辑一致。数据内容要求:融合处理时应利用不同数据源的信息进行要素增补,融合后的成果数据应尽可能完整保留数据源中的相关信息。4)数据提交格式数据格式:(1)矢量数据存放在GDB数据库进行提交(*.gdb)。(2)地名地址与兴趣点数据存放在GDB数据库进行提交(*.gdb)。5)数据提供要求(1)成果资料移交书;(2)融合效果对比;(3)提交介质为U盘或移动硬盘。(4)数据融合技术设计书;(5)数据融合技术总结。6)提交的成果及应急数据源必须通过省级测绘行业具有验收资质单位的检查验收,并提供检查报告。(二)动态更新1)按照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对居民地、道路、铁路、水系、绿地等各要素矢量图层进行更新;地名地址与兴趣点数据的处理,应依据数据处理准则的基本准则,原则按类别从数据源择优选用;正射影像更新应选用现势性好、分辨率高的数据源,数据层次丰富、清晰易读、色调均匀、反差适中,无明显偏色与拼接痕迹,无明显失真现象,水域无纯黑失真现象,无数据处理造成的严重纹理不清、噪音、清晰度差、重影模糊、扭曲变形、裂缝、漏洞等无法判读影像信息的区域,无严重像素缺损、丢失等情况,无显性水印信息,与路网基本套合(路网不得偏出路面),不标注涉密信息、不处理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设施。影像通过切片的形式进行提交更新。2019年7月30日提供年中影像切片更新,2020年1月31日完成年底影像切片、矢量切片更新。2)数据提交格式数据格式:(1)正射影像数据格式为TIF(或IMG)标准格式。(2)影像瓦片数据采用ArcGis松散型切片数据格式,采用JPG和PNG混合模式。(3)影像元数据格式为Shapefile(*.Shp)。3)影像质量要求(1)影像纠正质量:影像应无大面积噪声和条带,制作时尽量避免使用扭曲变形的影像,当影像扭曲变形影响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和房屋、道路等人造地表判读和采集时,需对该部分影像重新进行处理消除变形。(2)影像镶嵌质量:影像接边处色彩过渡自然,地物合理接边。(3)镶嵌接边:在满足影像接边差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将接边线避开明显地物。4)数据提供要求(1)成果资料移交书;(2)提交介质为U盘或移动硬盘。(3)数据融合技术设计书;(4)数据融合技术总结。5)提交的成果及应急数据源必须通过省级测绘行业具有验收资质单位的检查验收,并提供检查报告。(三)目录服务系统建设1)目录服务系统是为用户提供各种资源目录管理和查询的功能。包括服务注册、服务预览、服务管理、服务修改、服务删除等,提供现有天地图服务资源情况。维护完善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对各测绘资质单位2019年成果汇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技术支持与解答,定期近期汇交成果数据库的备份。目录服务系统建设完成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测绘成果目录服务系统的维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四)应用推广服务1)应用推广服务包括天地图融合数据的发布、更新、第三方应用系统集成使用技术支持等。通过应用推广,使各个部门能够更加便捷的使用天地图成果,实现天地图数据的共享。应用推广服务的服务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四、坐标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1985国家高程基准。B包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目背景“天地图”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它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天地图”的目的在于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公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按照《关于加强天地图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国测信发【2012】3号)文件要求,我省已于2012年9月完成《天地图·贵州》省级节点项目招投标工作,并于2012年10月30日依托主节点运行支持环境完成服务发布,现已正式接入天地图主节点,实现了国家级、省级的服务聚合,2013年12月实现了本地化运行。2015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天地图工作提出了新的建设要求和工作安排。要求明确提出了天地图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公益性,推动其分别部署在当地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内网,并作为政府部门使用的唯一、权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我省已充分利用基础测绘保障机制,将天地图建设经费常态化纳入基础测绘范畴,切实保障天地图的稳定运行和有效服务。2015年天地图贵州省级节点已在公众网、电子政务外网、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专网上稳定运行。2015年11月13日,天地图·贵州已部署到云上贵州中,为贵州省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了地理信息大数据支撑,促进了地理信息资源共享。2018年贵州省天地图建设在省级节点综合评价中被评为四星,但同时在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2技术依据(1)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2)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涉密版建设指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7;3建设目标(1)完成天地图·贵州统一门户、统一API、统一用户管理,保持与国家级节点一致。(2)完善天地图·贵州门户网站工具开发,如测距、测面、标绘、纠错等基本功能。新增专题数据展示功能、历史影像查看功能、影像对比功能、系统访问日志功能、分类检索等功能。(3)依据天地图建设内容,补充完善贵州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贵州省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据库服务两个平台功能。(4)建设贵州省天地图市级节点。4建设内容4.1主站系统升级及功能开发(1)首页界面升级开展天地图·贵州门户网站统一API和统一界面样式,让天地图·贵州的门户风格与国家节点一致。(2)电子地图界面升级优化电子地图模块中关键字搜索和交通查询区域的显示样式,变为操作面板悬浮于地图上的显示方式,优化地图显示空间和美化界面。(3)增加电子地图基本工具模块开发电子地图模块基本工具。工具包括测距、测面、标绘、纠错和打印功能。测距:在图上测量距离,可选择量算单位。测面:在图上测量面积,可选择量算单位。标绘:对用户感兴趣的地方进行标记。纠错:用户对电子地图有错地方进行标记上传。打印:用户在链接打印机情况下,可以打印当前显示地图页面。(4)开发专题数据展示模块开发专题图功能,显示当前发布的专题服务,可控制选择,选中时需要在底图上叠加。如耕地分布、医疗机构、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信息、天气监测等专题数据,同时具有添加其他平台标准OGC服务功能。(5)开发历史影像查看功能在电子地图中新增历史影像查看功能,可以把所有近些年的历史影像数据通过列表的方式进行切换查看,同时指定感兴趣区域在各个时段内变化情况。(6)升级影像对比功能将现有影像对比功能进行升级、可以随意选择两组数据服务进行对比,替换原来只允许一组数据服务变化另一组不能变的方式。(7)增加访问日志模块对贵州省天地图主站点的访问量进行记录,并通过线状图、柱状图等方式统计出访问量的变化情况,可按天、月、季度、年份进行分别统计。(8)增加分类检索功能选择各种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快速搜索,如学校、医院等,可以方便的展示出所有该类数据的结果,也可以在该类数据中结合关键字进行搜索。4.2市级节点建设2013年天地图省级节点建设以来,截止目前为止,贵州省尚未建设市级节点。因此每年天地图考核市级节点建设都是0分,2019年我省将建设二个市级节点天地图·贵阳和天地图·安顺。节点建设是市级节点页面建设,页面建设风格及功能需要与省级节点保持一致。三、商务要求
1、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签订合同,投标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期限提供服务,培训结束后并通过验收直至达到使用要求。
2、验收:软件安装调试完毕,经省级测绘行业具有验收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查报告后,中标人提供一年质保服务,采购人在数据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中标人需无偿替换问题区域符合时相要求的数据,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本技术条款进行验收,有关的验收费用由中标投标单位承担。
3、付款:协议签署后后,支付至合同价的30%至70%,具体由双方决定;项目完成后省级测绘行业具有验收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查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4、版权:所有中标投标单位应当保证交付给采购人的产品不侵犯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其他方指控招标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中标投标单位承担。
5、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期限: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对免费保修期及服务作专门承诺、说明,并注明售后服务联系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同时应详细说明提供的其他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产品出现故障时是否提供备用产品等)。
6、售后服务要求:
6.1、中标投标单位负责售后服务和保修,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6.2、中标投标单位必须详细了解采购人的需求,严格结合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的系统、设备和服务。
6.3、中标投标单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为采购人提供详细
的技术方案、设备手册、配置资料等。
6.4、中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后援支持,为系统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免费技术保障及升级服务等。
6.5、中标投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员和设备、产品等支持,各投标人须针对此项作出详细书面承诺。
7、其它事项:
①、所有中标投标单位在向采购人交货以及移交系统时提供关于其中标所有设备以及相关软件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齐全有效的技术资料,否则采购人将视其为未完成交货。
四、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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