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教育资料
我们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固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别是现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为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
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项目部一级教育、施工协作队二级教育和班组三级教育.今天,我向大家进行项目部一级安全教育: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关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问题提高到政治态度、阶级感情、党纪国法的高度加以认识而形成的概念.它表明在进行生产时,要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2、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①“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它体现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明确要求我们的生产必须是安全生产,应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②“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杜绝那种只顾生产、不重视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态度;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调度及安排. 3、《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详解(讲师结合授课时间自选) 如: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56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为改善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的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是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订的规程。其中第五条规定“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第七条规定“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第八条规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等等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1991年3月1日国务院令七十五号公布的,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法规.如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常理由,
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等。 二、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的行为,切实保障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挂帅,经常性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评比,切实做到抓生产必须抓安全。 第三条 施工员(工长)是其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做到谁安排生产,谁负责安全交底。每一作业层面或每一道工序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交底,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必须传达到每一名工人,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保证做到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总结,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初始的萌芽状态。 第四条 安全员负责对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措施,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全体职工人人讲安全、懂安全、抓安全。 第五条 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指导思想,经常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法规、意识、技能和操作规程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以安全促进生产,安全带动效益。 第六条 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查思想意识、查制度落实、查安全设施、查机电设备、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等,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第七条 特殊过程施工(如深基坑施工、模板工程 、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临时用电等),应由项目工程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八条 坚持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对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要及时教育处罚,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的,应及时上报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施工员(工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及相关人员对现场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等)、临时用电、各类架子的搭设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及本工种岗位操作规程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防护后生产,无防护不生产的原则。在施工现场建立事故应急机制,编制应急方案,以应对由于管理不当和违章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故。 第十二条 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要追究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及时收集、编制、整理各项安全资料,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创建目标和任务,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安保体系的认证通过,努力创建标化工地和文明工地.
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电焊工、气焊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①电焊工施工安全要求: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 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
气孔打开。 7、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8、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9、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1、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②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二)消防设施检查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等。 二、每月都要认真检查所属区域和部门内的消防设施,并进行详细登记.保卫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受损,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经常清洁瓶体。
5、消火栓:水枪头、水带是否丢失、破损,水压是否正常等。经常清理消火栓内的杂物.
(三)施工机械设备、架体机具、进场验收与维修保养制度
一、 验收项目
(一) 施工机械设备、机具
1. 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
2. 安装地基是否坚固,机械是否稳固,工作棚搭设是否符合要求。
3. 传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离合器是否灵活,制动器是否可靠,限位保险装置是否有效,机械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 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可靠,电阻摇测记录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接地接零保护正确.
5. 安全防护装置完好,安全、防火距离符合要求。
6. 机械工作机构无损坏;运转正常,紧固件牢固。
7. 各类架体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 开机手是否持证上岗
(二) 架体
1。 架体及扣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
2。 搭设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 架体与建筑物的拉接是否符合要求。
4。 立杆间距与剪力撑是否符合要求.
5。 杆件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6。 架体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7。 架体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方案要求
二、 作业人员的要求
(一)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 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 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四) 严禁拆除设备的自动控制机件、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 机械设备、机具的维修与保养
(一) 机械设备、机具的保养、维修是杜绝机械事故的关键,必须依据规范标准和有关规程办理.
(二) 各种作业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并落实责任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维修。
(三) 严禁机具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四) 不懂机械性能者不准从事维修、保养的工作。
(五) 电器设备,特别是塔吊、卷扬机、拌和机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六) 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七) 架体、设备、机具安装后必须按规定及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发现项目部工程建设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督各生产环节安全,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各环节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确保项目部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1、 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
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项目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及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项目部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 安全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 内容与要求 4.1 日常安全检查 4.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部门、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 各部门、班组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4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5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6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7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五)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般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施工现场防火
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4、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五、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 3。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 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良好,保证绝缘强度良好,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 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 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 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 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 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 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 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 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均应进行登记. 2、新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3、自有及外租设备,必须持有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监督局出具的使用许可证,以及安装单位的安装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和安装后的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具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做好防雨、防晒、防潮及避雷保护等措施,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要有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5、外租机械设备必须同租赁方签定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内容必须齐全。
(七)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2007年颁发的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凡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及时报告,组织调查,搞清事故情况和性质,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严肃处理。
事故分析
1、伤亡事故按伤害方式分类
⑴ 物体打击;⑵ 提升、车辆伤害;⑶ 机械伤害;⑷ 触电;⑸ 淹溺;⑹ 灼烫;⑺ 火灾;⑻ 高处坠落;⑼ 坍塌;⑽ 透水; ⑾中毒和窒息; ⑿其他伤害。
2、伤亡事故按严重程度分类改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含)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含)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工程领导和主管职能部门、公司等,并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工区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若隐瞒不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作业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4、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建立并保存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资料、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文件以及安全技术文本等;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特殊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在检查和维护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定期对在用特殊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检、检修,并做好记录。
8、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单位内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检测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殊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9、在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0、在用特殊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殊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12、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14、应当将特殊设备的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
1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管理
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十一)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才准予上岗操作。 2、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吊装作业时,严禁在已吊装物下通行或站人。 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和安全装置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运行。 5、吊装作业前,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听到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立即执行. 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设备、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7、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8、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9、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0、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吊后,再平稳地吊运。吊运有毒有害液、易燃易爆物品时,也必须先进行小高度、短行程试吊。 11、汽车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要求平整停机场所,牢固可靠打好支脚。 12、 重物不得在空中悬停时间过长,且起落速度要平稳,非特殊情况不得紧急制动和急速下降. 13、 吊装作业的项目单位,必须指定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必须熟悉吊装作业现场环境及重要物料管线、设备.作业单位也应落实相应现场监护人。作业单位的现场监护人必须对作业相关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作业单位和项目单位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作好应急处理。 14、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1、指挥信号不明; 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3、斜拉重物; 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5、重物下站人; 6、重物埋在地下; 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
绳不齐;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9、重物越人头; 10、安全装置失灵.
(十二) 塔机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标明的参数进行作业,塔机严禁超限、超载使用. 加强塔机运行记录管理.塔机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确保填写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加强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塔机操作人员要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对塔机进行日常检查,要全面细致检查,重点部位、重要装置,要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等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淘汰更新该类设备,凡国家和各级政府明令淘汰的各种塔机必须停止使用。 经常检查塔机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有否有效. 建立塔机单位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料,是全面记录设备运转、保养、维修、油品更换、操作人员异动及主要备品、备件更换情况的有效手段,使用单位应对每台塔机建立一个技术档案,将上述内容及时记录进去。 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做好塔机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坚持定期保养制度和定项检修制度 ,坚持按维修、保养规程对塔机进行维修和保养,使设备不拖保失修。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操作、指挥。塔机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非操作人员、塔机非专业指挥人员和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此条是使用环节最关键和根本的条件。
(十三)防止塔机事故的安全要求
一、 装拆要求: 1、严格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的,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任何改动。 2、在组织装拆作业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严格作业前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装拆时,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4、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安全监督与质量检验,操作工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过程有详细记录。 5、在
安装或拆卸带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的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车限位装置及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 8、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各部位的栏杆、塔机平台、胡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零部件装齐。 9、整机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调试验收,自检合格后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10、在安装和拆卸附着杆时,必须使起重机处于升时的平衡状态,且使两臂位于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11、在安装每一道附着杆时,不得任意升高塔身,必须保证在未附着前起重机的自由高度部分符合产品的有关规定。 12、在拆卸附着杆时,必须先降落塔身,使用起重机在拆出这道附着杆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产品的有关规定。 二、检修要求: 1、执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技术状态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同时为大修和预防维修提供依据. 2、司机每班作业前进行点检、保养,维护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3、检测内容: a、塔身等主要承重构件有无严重锈蚀. b、塔身等主要承重构件连接,如螺栓、连接销是否松动、脱落等。
C、顶升装置的横梁、爬爪、踏步板等有无产生裂纹或焊缝开裂等。 三、塔机要求: 1、大修出厂的起重机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2、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应按说明书提供的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试验报告。 4、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 5、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经省级以上鉴定合格的新产品除外) 6、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步线图、配件目录以及必要的专用随机工具等. 7、对于购入的旧起重机应有两年内完整的运转履历书及有关修理资料,在使用前应对各部分(金属结构件、机构、电气、操纵、液压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工作可靠。 四、 使用要求: 1、严格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2、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 3、严禁超载、超幅度、斜吊,拔桩或吊与地面构件粘连的重物等。 4、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的注意。 5、超过四级风禁止塔机升降或附着作业. 6、严禁塔机在上部不平衡状态下进行升降塔身。 7、严禁顶升状态开动回转机构. 8、严禁塔机独立高度或附着状态悬高超标。 9、严禁在塔身或臂架上悬挂大幅标语、广告牌等。 10、严禁过行程顶升 11、塔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2、严禁在塔机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气元件及开关柜. 13、严禁停机后未将回转制动松开,应使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14、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度。 五、人员要求: 1、塔机司机、指挥、拆装人员均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本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2、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拆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经验。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准确地了解其重量、吊点位置,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正确地选择吊具和索具。 4、拆装工在进行工作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塔机登高作业时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带手套等. 5、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6、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7、起重机作业开始之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号种类。所采用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实践证明,只要按以上几点要求加以预防实施,就会保证塔机的完好率和提高其利用率,对保证工期、提高施工效率和企业效益、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四)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
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 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100吨;小型:40吨以下。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 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八条 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2。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第九条 起重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
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起吊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12。遇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第十条 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2。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4.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7。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十一条 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断开; 2。对在轨
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5。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示牌加锁.
(十五)安全带的使用管理规定
安全带是用来保护高空及高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要防护用品之一,正确使用安全带是防止现场高空工作人员高空跌落伤亡事故,保证人身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加强安全带的日常使用管理,对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1、凡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在距地面2米及以上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2、凡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凡在架构、主变、杆塔及其它高处作业而又有换位的工作,不但应使用安全带还应使用安全绳. 4、安全带及安全绳不得用于吊送工具材料或其它工作用具。 二、安全带的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带应在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外观检查. 2、对使用中的安全带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安全带每年要进行一次静负荷重试验。 4、安全带每次受力后,必须做详细的外观检查和静负荷重试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定为3至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7、安全带使用2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f)拉力拉5min,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裂,该批安全带可以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三、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 1、安全带应系在腰下面、臀部上面的胯部位. 2、安全带的小皮带系紧,这样在高处作业时,腰部不易受伤. 3、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米以上长绳应加装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4、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并要检查是否扣好.安全绳要系在同一作业面上,禁止挂在移动及带尖锐角不牢固的物件上,严禁低挂高
用。 5、使用中的安全带及后备绳的挂钩锁扣必须在锁好位置. 6、由于作业的需要,安全绳超过3米应加装缓冲器,这样一旦发生高处坠落,能减少1/4的冲击力,或者采用自锁加速差式自控哭可以使坠落冲击距离限制在1.5米以内。 7、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8、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联接环上用。 四、以下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行为都应视为违章: 1、双控安全带系在腰部.(一旦发生高处坠落,坠落者腰部易受损伤)。 2、在高空作业时,只使用安全带,不使用安全绳。 3、在作业转移时,为图方便,安全带及安全绳都不使用. 4、安全带低挂高用. 5、作业人员在附件安装分项工程中,下瓷瓶卡导线时,安全绳扣在横担上,而安全带扣在导线上.(若导线脱落,作业人员要受到严重伤害)。 6、为图转移方便,安全绳过长。(发生作业人中员坠落,腰部易受到伤害).(十六)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台账,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 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 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的意义与安全素质教育 安全是人类和社会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赖以正常进行的前提,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之一。安全与人们的家庭社会和工作息息相关,那么怎样才算安全? 有人说无危为安、无损则全,有人说安全是福、安全为天.大家知道,在我们的施工活动中,完成一项工作,会有多种方法。在不同的方法中能否做出最佳选择,取决于人的素质,而在我们的施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存在,而躲避危险是人类的本能,但识别危险是后天形成的。如何认识并防范危害?这与一个人的安全素质有关,只有通过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才不会干出误人误事的蠢事。为了共保安全,我们务工人员在安全素质方面应具备以下几点: 一、树立安全意识.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因此,应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认识,逐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二、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是正确行动和防范危险的前提。为此,一定要学好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能在安全生产中正确应用。同时,还要懂得公共安全方面的知识。如什么是危险场所?什么是危害因素? 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也是前人的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总结,是我们的工作准则和行动指南。因此,要认真学习,掌握和严格遵守,杜绝事故和违章作业,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四、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正确和熟练操作技能是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对此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自身岗位和有关设备的安全,还要掌握现场一些基本的公共安全技能。紧急情况下遇险后的应急措施和逃生及事故后的报警,培养紧急避险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项目部安全文化形成的重要性
安全文化是人类安全活动所创造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精神、观念、行为和物态的总和。这种定义建立在“大安全观\"和“大文化观”的概念基础上,在安全观方面包括企业安全文化、全民安全文化、家庭安全文化等;在文化观方面既包含精神、观念等意识形态的内容,也包括行为、环境等实践和物质的内容。
构建项目部安全文化,不仅要加强对安全文化理念的宣教,着眼于局部的、个别的文化形式,而且还要做好人、物、环境等各方面与企业文化理念、价值观、氛围、行为模式等深层次的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一切管理工作。因此,我们认为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文化的前提就是,平时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过程管理工作和安检工作。 一、做好准备工作,确保生产顺畅 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保持安全的主要因素,而现场管理工作的要点则在于做好相关系列准备工作.因此,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搞好环境建设,规范岗位作业标准化,预防“人”、“物”的不安全因素,确保生产顺畅。 第一,培养工人专业能力,提高防患意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程和正确方法使用设备;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或危险状态;及时巡视检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熟悉避险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资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相;服从指挥,忠于职守。 第二,加强基层管理素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都有寿命,任何设备的故障都有其规律性.因此,基层管理人员要努力掌握故障规律,并要全面掌握设备仪器的使用、点检、保养方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确保“物”的一切不安全状态都在掌控之中. 第三,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规范。要加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网络,并要全面推广使用高处作业平台、滑线安全网、手扶水平安全绳等标准化安全设施,切实做到“临边有栏、孔洞有盖,水平保护、垂直保护、交叉保护”和“临时围栏标准化,施工照明永久化,厂区道路规范化,施工用电安全化,氧气乙炔系统无漏点,绿化跟着建设走\"。 二、做好管理过程,提高防患意识 有效的过程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以下5点: 第一,健全安全管理法规。健全安全管理法规,让员工明白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违反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使安全
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使其真正懂得违章的危害及严重的后果,从而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第二,在管理上实施行之有效的措施。项目部及各施工协作队、班组应建立一套层层检查、鉴定、整改的预防体系,每月对工程建设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加大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调动每一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预防体系。 第三,坚持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人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只有高素质的人才、高质量的管理、切合公司实际的经营战略,才能使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项目部安全文化建设,要在提高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根据企业特点,开展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及技能的教育,以创造和建立保护员工身心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为首要条件.同时,要加强安全宣传,向员工灌输“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创造效益”、“行为源于认识,预防胜于处罚,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你自己”等安全观念,树立“不做没有把握的事\"的安全理念,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为安全尽责\"的良好氛围。 第四,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要增强凝聚力,依靠的是经营上的高效益和员工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心灵的认可、感情的交融、共同的价值取向也必不可少。因此,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是增强员工凝聚力、培养员工安全意识的一种好形式。一是要广泛地开展认同性活动、娱乐性活动、激励性活动、教育行活动;二是要张贴安全标语,营造潜移默化的安全氛围;三是要举办安全论文研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事故安全展览。 第五,坚持树立大安全观。要以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为目的,从安全文化的角度要求员工树立安全新观念。上级组织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帮助下级查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有些下级往往是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就算真的查出问题也总是想通过走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类似的错误观念一日不除,正确的安全理念就树立不起来,安全文化建设就永远是空中楼阁.对此,项目部及各施工协作队必须树立大安全观,促使人人都具有科学的安全观、职业伦理道德和安全行为规范。 三、发现一般设备劣化现象,防范故障于未然 第一,注意机械磨损。这是最常见的劣化形式,它有一个发展过程,在加强点检管理的基础上,可
以早期发现。减少由于机械磨损而产生设备劣化的主要措施是正确操作、加强维护(尤其是润滑),找到规律后则可定期更换易损零部件或采用新工艺和新材料以改善磨损。此外,对易磨损的部位要认真执行点检标准,以及早发现设备隐患。 第二, 消除设备外部腐蚀。腐蚀设备在外界介质的作用下发生的损坏过程称为腐蚀,这在野外作业中十分普遍。对此,项目部及各施工协作队应安排人员加强检力度,早期发现,及时消除劣化。
三、施工现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与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基本安全要求:
(一)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三)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四)能掌握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六)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七)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安全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八)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① 项目工长、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行为。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安全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每周或不定期组织一次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现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②项目班组长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进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③项目工人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
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或检查。④起重工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予抵制。 3、搞好文明生产,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 4、认真做好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更换易损构件,消除不安全因素。 5、认真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严禁超载起吊,严密注意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记录,内容须真实。 6、遇有事故时不得离开岗位,也不得办理交接班,应周密考虑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7、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
⑤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努力学习本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技术,提高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能力. 3.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4.善于采纳有利于安全作业的意见,对违章指挥作业者能及时予以指出,必要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5.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为所在岗位制定的岗位职责。
⑥模板安装与拆除工安全工作职责
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米和2米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米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2、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⑦普通工安全生产职责
1、作业时,必须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防护,遇有危险情况,迅速告知其他相关人员,迅速躲避和撤离。
3、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4、作业结束后,注意整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事故案例 1、两起塔吊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2001年6月18日,新疆奎屯市建设公司第八项目部,在一栋住宅楼施工时,使用了一台200kN。m塔吊。塔吊当时在建筑物五楼顶,吊臂位于西南位置,吊物为垃圾(当时无法知道吊物的确定重量),工作幅度为23。6m.从塔机说明书特性曲线表可查出在23。6m处可吊重0.82t,事故发生后称吊物重0。84t,超重0.02t(20kg)就发生倒塌事故,幸未导致人员伤亡。
实际吊重只超过20㎏就发生事故,有关人员总觉得有些“费解\"。为此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对塔吊的各关键部件进行取样,并交自治区钢结构检测中心进行了物理、化学检测分析.
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及检测分析,这起事故主要是因塔吊生产厂家制造质量不合格,以及施工企业疏于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所致,事故主要原因为:
1.焊接质量不合格。该塔吊塔身主肢和腹杆连接焊接(主肢L90×8,腹杆L63×6),按角钢焊接薄件计算,焊缝厚度应大于或等于4。2mm ,但在现场测量焊缝厚度仅有2。5 mm ~3。5mm,焊缝长度也只有90mm,并且焊缝出现严重交边现象;说明该设备出现严重焊接质量问题,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
2.未按塔吊制造规范要求选用钢材。通过取样分析见表格:
取样材料名称 钢材理论试验结论 国标规定
(GB/T13752—92) 结 论
规 格 结 论
销轴座 20#
塔身主肢 L98×8 Q235B
塔身水平腹杆 L50×5 Q195A Q235B或Q235D镇静钢 不符合制造要求
塔身斜腹杆 L60×6 Q235、BF Q235B或Q235D镇静钢
吊臂 ø76×4 Q235A、F Q235B或Q235D镇静钢
吊臂直缝管 ø 32×3 Q235A Q235B或Q235D镇静钢
吊臂槽钢 8 Q235B
从表中可以看出主要承载结构有四种钢材不符合《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92) 及《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中有关材料条款的规定:该台塔机属材料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产品.
3.施工企业对塔吊疏于管理.从设备管理情况调查发现,施工企业对塔吊的管理十分薄弱;该塔吊是1995年7月购置,购置时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档案、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检章,施工企业手中仅有的一份使用说明书,也是1999年才向经销商索要的;施工现场对塔吊的采购、使用、拆装、维修、保养、交接班管理既无档案又无记录。 案
例二:2002年3月5日中午,杭州某建筑工地一台正在吊运钢管的塔式起重机,突然发出了沉闷的响声,人们举目望去,只见往日笔直的塔机歪了,塔吊的吊钩上还吊着一捆钢管,在半空中摇荡。塔吊发生事故了。
发生事故的是QTZ5012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该塔吊起重臂装了46m长,塔身已升至90m高,装有6道附着装置,最高一道附着装置距起重臂杆铰点22m,事故就发生在这一道附着装置上.在这一道附着装置上,一根附着杆的调节丝杆被扭弯,调节丝杆上连接耳板也被扭弯,但这两点都没有断,造成塔身被拉向建筑物,使得这一道附着框梁上方的塔身严重歪斜,塔顶位置偏离垂线达0。9m之多。当时塔机的作业任务是吊运脚手架的钢管,将建筑物楼顶的钢管吊运至12层的裙房楼面上,起吊点在起重机臂杆12m处,卸料点在起重机臂杆38m处,起吊的钢管重量估算在2。5t。塔机倾斜后,塔机的吊钩上还吊着一捆钢管,悬空在12层的裙房楼面上方.
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取证及检测分析,这起事故主要是因塔吊违章超载所引起的,事故主要原因为:
1.该塔机的起重特性表上表明,吊2。5t重物时的幅度应控制在26m之内,要吊至38m处是严重超载的.若超载,塔吊的起重力矩限位器应该起保护作用,经检查,起重力矩限位器是完好的,在超出限定力矩范围时,能切断吊钩向上、小车变幅向外的电源,保证不超载。经检查,塔吊的小车制动器失效.正常时,当力矩限位器切断小车向外的电源,小车制动器制动,小车就会停下。
2.起重臂的方向与塔身不垂直,是塔吊受力最不利的方向。弯矩产生的载荷主要作用在一根附着杆上,超载形成的巨大压力使此附着杆应力急剧增大,超过屈服应力极限;最后,形成最薄弱的危险断面,在附着杆的调节丝杆发生了向上塑变弯曲,造成事故.
塔吊设计载荷力矩为630kN.m,46m处设计载荷力矩为598kN。m;出事时实际载荷力矩达1150kN。m,超载达92。3%.调节丝杆的材料为45号钢,调质处理,屈服强度为360N / ㎜2。超载引起附着杆的压力增大,经检验丝杆的制作、热处理有缺陷,达不到应有的强度;耳板的制作、焊接质量也有缺陷,先发生塑变弯曲再引起丝杆弯曲.因有两点弯曲,一点先塑变,起重臂杆更倾斜,力矩加大,加剧另一点弯曲,经观察后者的因素更大些。 3.施工企业疏于现场使用管理.安全员未定期对塔吊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事发前,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塔吊司索管理员都不在施工岗位,造成塔吊操作司机施工估计能力不足,不能控制起吊重量和幅度,违章超载;购置产品时未有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检报告,盲目安装使用。事故后经检测发现丝杆的制作、热处理有缺陷;耳板的制作、焊接质量也有缺陷,达不到应有的强度;变幅小车制动器失效,施工现场也无管理记录档案.
思考
通过以上两起塔吊事故可以看出施工企业在塔机管理方面仍旧存在严重的问题:
1.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严重缺乏机械管理基本知识和经验,在施工现场很少对塔吊等机械设备进行管理。
2.施工现场塔吊等机械设备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机械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未建立健全采购、使用、拆装、维修、检查、保养及操作岗位责任制.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疏于对塔吊及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的管理,未建立健全塔式起重机及各类施工机械的检测机构,未配置检测设备、培训专业检测人员,在塔式起重机等各类建筑机械的检测及准用管理上仍无完善的制度. 对策及教训
施工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要从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谨防类似事故再发生。
1.塔吊转场加强检修,保证各运动机构、各部件的完好,禁止机械带病运转;严格塔机等大型建筑机械安装后的验收制度;坚持检查制度,发现故障及时解决;严格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执行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2.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负起施工现场塔吊等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测机构;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塔吊等各类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和保养等规章制度和设备档案.
3.各级建设主管单位要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塔吊等施工机械拆装队伍的资质管理工作,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做好检查,并强化施工现场塔吊等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安装拆卸方案的审定及机械设备准用证发放等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要求规范施工,以期达到塔吊等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2、高空坠物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地铁车站施工中,主体结构已大部分完成,尚余少量地模未清除完.按照项目部施工安排,现场正在使用挖机拆除车站西扩端西南角负三层板的地模,根据底板施工需要,安排一人负责抽水。22时40分左右,从负三层板底坠落的一块地模,砸破挖机玻璃,砸中正去挖机后方抽水的抽水工头部,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主要原因
1、现场施工组织不合规,将土方开挖完成后,才用挖机对地模进行凿除,没有按规定边挖边凿除,并且在凿除过程中,未逐块清除干净导致留有残留的地模后,现场存在4m高空落物隐患。
2、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对施工环境危险源识别不彻底,对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对挖机凿除地模形成的危险区域未设安全警戒。
3、受害者安全意识淡薄,对周边危险源识别不清,在挖机后方进行抽水作业,擅自进入了挖机臂回转半径,和地模坠落伤害的影响范围。
三、事故教训和措施
1、在制定和选择施工方案时,应对其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作为选择依据其施工方法应是能确保安全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应是能尽量避免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施工组织。
2、现场专职安全员和施工员应对施工环境和危险源进行详细识别,并对其采取相应的防护和监控措施。
3、加强作业人员教育,提高安全技能水平。
3、扣件式脚手架倒塌事故
一、事故经过 该地铁工程位于十字路口下,为双柱三跨岛式站台设计,为确保进入车站地段的施工安全,根据设计要求需在风道底部先开挖南北两个小导洞,并在其内施作
风道衬砌的两条地梁。地梁钢筋骨架由ф28主筋、ф16腹筋、ф10箍筋组成,总重17.9т.钢筋骨架利用ф48钢管搭设支架定位进行施工作业.在梁体混凝土灌注前,拆除钢管支架。 当日当班16名作业人员分成四组,同时进行绑扎箍筋作业。由于主筋间距小,支架横杆挡住箍筋不好绑扎,现场作业人员хх和хх向当班副班长请示把支架扫地横杆拆掉,副班长хх便布置隔一根拆一根。于是,四个作业组各拆除了一根支架扫地横杆后,继续绑扎箍筋。19时50分,作业人员在向上提拉箍筋过程中,支架连同已架设的钢筋向小导洞进口方向倾覆,将四名在支架中层和下层作业人员压在钢筋下,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的.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地梁支架没有按照承重架子的标准进行搭设;在使用过程中部分承重杆件被拆除后,致使支架受力状态发生变化,削弱了结构抗倾覆能力,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按照《脚手架支搭规程》规定,承重架子的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大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2m,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m,必须设置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45-600的斜支撑,架体中间还应设置剪刀撑,才能保证架体的稳定性.当支撑地梁的扣件式钢管支架承载重量已经大大超出一般承重脚手架﹙承重脚手架载荷270㎏/m2﹚允许的载荷,本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加大支架的承载能力和加强架体的稳定性。但是,事故发生前搭设的支架立杆和大横杆间距达到2。0m﹙立杆间距超规定0.5m,大横杆间距超规定0。8m﹚,且只在长26。67m支架的一侧设置了3根斜支撑。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又擅自拆除了支架中连接杆件﹙5根﹚,最终导致架体失稳倒塌. 2、安全、技术管理不严,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⑴项目部技术部门对地梁施工安全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承重脚手架的技术标准组织设计和制订搭设施工方案,考虑架体稳定性时认为“以前曾这样搞过\"而凭经验办事,对架体抗倾覆措施考虑不全面,地梁钢筋施工技术交底会和下发的书面交底书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地梁架子搭设完毕后,也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⑵支架的搭设未使用专业人员,而是由开挖班班长和钢筋班副班长带领工人凭经验搭设;使用中,当班副班长自认“艺高人胆大\"未经项目部技术部门批准,对本身整体稳定性差的支架,又违章拆除扫地杆﹙4根﹚和顶层横杆﹙1根﹚。⑶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对支架的搭设不按事先设计、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程序办事,对支架使用过程中的稳定状态检查不严、不细,未能对
架体的稳定性提出意见;检查中对违章拆除扫地杆﹙4根﹚和顶层横杆﹙1根﹚的随意性施工未能及时发现或制止。⑷在违章拆除支架上的连接杆件﹙5根﹚情况下,工人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三、应汲取的事故教训 1.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脚手架工程从编制施工方案、设计﹙验算﹚、搭设、搭设中的监督检查、搭设后的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不得凭经验而马虎、凑合、满不在乎,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去简化作业和疏于监督。 3.脚手架既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又要具有良好的刚度﹙使用期间,脚手架的整体或局部不产生影响正常施工的变形或晃动﹚,其组成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必须设置纵、横向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会处﹙主节点﹚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应尽量靠紧。②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③在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并分布均匀的连墙杆。④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的沉降。⑤应设置纵向剪刀撑和横向斜撑,以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纵向和横向的整体刚度。 4.登高架设作业,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年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专业人员。 5。要学法、懂法、执法,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干部自身的管理行为和工人自身的作业行为。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爱护企业,用优秀的工作质量保障工序作业的绝对安全。
4、桥梁墩身作业高处坠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高速公路右线大桥5#墩墩身高49.5m,用高架索道提升混凝土串筒浇注连续梁。起重机房距5#墩大约150m,在5#墩墩顶作业平台上设了第1信号员张ⅩⅩ﹙起重工﹚,起重机房处设了第二信号员﹙女﹚,彼此用对讲机联络和指挥。18:10时,第2信号员将对讲机交1#起重卷扬司机后离开岗位回宿舍去了。18:20时,一斗混凝土调运到平台上方,当下降到距平台约50cm高时突然下落将作业平台砸跨.作业平台上身系安全带的两名民工被悬吊在作业平台边,其中1人受轻伤。站在作业平台上而没系安全带的第1信号员张ⅩⅩ从距地面49.5m高的作业平台上坠落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起重机操作失误,司机遇事处理不当。起重机司机,在不能通视的条件下,明知自己的一切起吊、降落操作,需在信号人员指挥下进行,但当第2信号员将对讲机交给他便擅自离岗时,他没加拒绝就将对讲机漫不经心的放在自己身后,在天色较暗又无信号联络的情况下冒险操作,在突发事件时又处置不当。 (二)主要原因:起重机第2信号员擅离职守,造成第1信号员与起重机司机之间信号联络中断。 (三)重要原因:起重机第1信号员张ⅩⅩ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栓挂安全带. (四)没有执行国家标准GB3608-83中的规定,高处作业未按要求悬挂安全网和防护拦,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五)施工公司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失察. 三、应汲取的事故教训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不能以“生产忙离不开”、“地方培训收费高、办证时间长\"等理由明知故犯,对“无证上岗”现象见怪不怪,得过且过。 起重吊装工人﹙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地方有关部门组织他们在独立上岗作业前,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岗位应知应会教育,特别是非正常情况下的临危处置能力,必须常抓不懈,常教常新。 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一定要了解和熟悉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
定。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更不能拒绝或放弃指挥信号,司机在通讯联络信号不明时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应立即执行. (三)卷扬机是物料提升机的主要机构,应符合GB/T1955—2002《建筑卷扬机》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载重量限制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和通讯信号装置等一样都不能少,而且每一样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都必须稳定、可靠 (四)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起重机司机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在无信号指挥且光线较暗的情况下,胆大妄为,冒险起吊。主要原因是,起重机第2信号员无组织,无纪律,无责任心,她擅离职守的严重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信号联络中断,以至引发事故.应该大力营造“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氛围,狠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歪风。《安全生产法》第90条规定: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施工现场常常搭设各种临时性的操作台或操作架以方便施工,这种短期内用于承载物料并在其上进行各种操作的构架式操作平台,制作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所用的材料,依照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或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显著位置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使用中不得有晃动现象。 (六)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确是救命“三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墩高在10m以上的作业必须加设安全网。本次事发前3个人同在一个操作平台,但其中两名民工系了安全带,事故中1人受轻伤,1人毛发无损。而起重机第1信号员张ⅩⅩ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栓挂安全带,却从49。5m高的平台上坠落,结果丢掉了自己宝贵而年轻的生命.血的事实再次告诉我们:有遵章守纪自觉性的人,是真正会珍爱自己的人;视规章制度为“紧箍咒\"而陷入盲目性的人,并不会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说到底是不珍惜自己,不珍爱家人。
5、严重违章吊人作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993年7月15日,海宁市某除尘设备厂钣金车间在吊装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冒险作业,结果造成触电身亡事故. 事故经过: 7月15日9时30分,海宁市某除尘设备厂钣金车间焊工吕某(男,22岁)和另一位工人,在车间指挥行车工李某吊竖一个3m高的除尘器筒体,准备进行焊接.因筒体比较高大,焊接作业时需要将筒体翻身、竖立,为了求省事、图方便,吕某要求行车工李某用行车吊钩将自己吊上去,在多次央求后,李某同意了,将吕某吊到筒体上端的法兰上.过了一会儿,李某看到吕某坐在法兰上一动不动,双手紧握行车吊钩,嘴巴张开,头歪到一边,意识到吕某可能触电了,忙喊下面的职工拉开电闸,生产组长徐某立即切断电源,吕某从筒体上摔下来,头部先落到水泥地面,当即耳朵、鼻子出血,现场人员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进行实地勘察分析后,认定这是一起设备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职工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造成这起事故有两个直接原因,一是该车间13号电焊机漏电,而电焊机与除尘器筒体用搭铁连通,电焊机进线与出线碰牢,进线副极与出线接线碰头。电焊机工作时,由于多次振动,引起两线接触,使出线电位70V变成对地电位208V.吕某被行车钩子吊上去后,坐在筒体法兰上,人体成为导体与行车导通,产生电流回路,遭受电击死亡.二是严重违章冒险作业.吕某强行要求行车工李某用行车吊人作业,严重违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行车工李某不能坚持安全操作规程,对此也负有一定责任。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是该厂领导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检查不力,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管理不善,电工对电气设备检查粗心大意,给这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这起事故的发生,起因在于职工的严重违章冒险作业,设备存在的问题虽然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两者的性质实际上有所不同。就违章冒险作业而言,起重机械吊人作业,不仅是安全规程明确规定不允许的,而且也是安全常识,在企业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中都有这样的内容.职工在经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之后,仍然出现严重的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并最终酿成事故,说明企业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企业、车间和安全管理部门负有重要的责任.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对这起事故进行认真的反思,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重要的
规章制度必须反复讲,使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切实遵守。 (2)生产车间应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工作;加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留下后患。 (3)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认真履行设备管理部门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强化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并针对事故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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