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买卖楼房协议
2019年 月 日订立
1. 合资各方及占股份(下称合资方)
姓名: 中国身份证号码: 占股份: 姓名: 回乡证号码: 占股份: 姓名: 回乡证号码: 占股份: 2. 物业
买卖物业为 。建筑面积 ㎡(下称该物业) 3. 协议
合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购买该物业,而合资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日后出售该物业,经合资方签署后确认协议达成。 4. 物业买价
人民币 元。 5. 信托人
以 名义购买该物业。 6. 业权
信托人作为物业注册人完成购买该物业交易,惟物业的业权实属合资方,将 根据<条款1>的占份分摊。 合资方的承继人亦受协议约束。 7. 付款及收入条款
各合资方须根据<条款1>的占份分摊-- (a)支付售买该物业之楼价及相关费用。
(b)支付该物业之装修,日常开支,维修费用及装置设备。 (c)出租租务收入及支出。
(d)出售该物业之楼价收入及相关费用。 8. 信托
信托人名义上持有物业及物业注册登记,惟物业实际拥有及使用属合资方。 信托人则无附加条件以信托形式作为物业注册人。 未经所有合资方同意,信托人
(a)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物业。 (b)不得进行按揭或押记 (c)不得出租或借用物业。 (d)不得更改物业内部间隔/装修。
信托人须得所有合资方同意才可签署物业相关的文件 信托人的承继人亦受本协议约束。 9. 日期及时间
本协议以中国日期及时间为基准。 10. 货币
所有金额皆为人民币。 签署:
合资方: 合资方:
见证人: 中国身份证号码:
合资方: 见证人:
中国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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