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防止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及厂内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厂内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进入厂区的公司人员、外来施工人员、业务人员及外单位出入厂区的来访人员及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二、机动车辆停放及安全行驶要求
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直接清离厂区,公司人员按违反公司制度给予绩效考核。
1、公司内部员工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提前到公司行政办公室申领厂区出入牌,由行政办指定停车位或停车区停入车辆。
2、凡进入厂区的外来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个人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经值班人员核实并提示注意事项后,放发厂区通行牌后,方可进入厂区。
3、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厂区内限速规定:
1)出入厂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
2)厂区内行驶不超过10公里/小时;
3)出入仓库、生产现场、倒车,转弯、掉头、路口、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要减速,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4)车辆过往人车交汇路口要提前减速,低速“一看、二慢、三通过”。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或卸车,特殊情况应报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落实好安全措施。
5、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否则禁止存放厂区和上路行驶。
6、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管理人员要及时指挥,驾驶人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
7、厂区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
三、人员行走安全要求
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直接清离厂区,公司人员按违反公司制度给予绩效考核。
1、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遮挡、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2、员工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在厂区主干线上行走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走:
1)横过道路必须走斑马线;
2)行人禁止在机动车道路内行走;
3)不得选捷径横越护栏过道;
4)无交通标志线或护栏的,靠右侧行驶,注意观察通过;
5)人员在厂区内行走,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安全通行。
四、附则
1、公司必须进行全员宣贯培训,新员工入职需在入职培训时进行宣贯,要求有培训记录及签到表。
2、行政部门卫负责对外来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司机在入厂登记时进行培训。
3、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重庆AA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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