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明确、简单的基本规定,达到卖场管理的要求。
2.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警告处分,并处予20~50元罚款。
2.1遵守服务规范,主动服务顾客。
2.2上班时间不可在卖场聚集聊天,不准串岗、脱岗。
2.3上班时间,不可在卖场吃零食(含库存区、收货区等)。
2.4上班时间,不准看书、报,干私事。
2.5上班时间不准在货架、柜台内存放私人物品。
2.6员工一律由员工出入口进出,携带物品应主动出示交保安检查。
2.7穿着制服应将拉链拉至顶点,胸卡配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
2.8穿制服应整洁干净,严禁穿凉鞋、拖鞋、短裤、超短裙、拖地长裙上岗。
2.9除补货时外,走道不可堆货,应随时保持通畅。补货时,商品亦应置于走道中间排列整齐,并留走道空间以利顾客通行。
2.10栈板使用后应放置于指定位置。
2.11拖板车不可滑行。
2.12禁止用办公室电脑或自带游戏机玩电子游戏。
2.13员工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脑以避免别人误用或浪费电源。
2.14服从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上级主管交付的工作。
3.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记小过处分,并处予50~100元罚款。
3.1上班时间,不准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3.2上班时间不可购物、不可预留商品。
3.3除特定区域外,办公室及卖场禁止吸烟。
3.4遵守工作准则,不得违背上级主管的合理指示和要求。
3.5未经主管同意,不得私自换班。
3.6不得在公司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3.7不得有任何阻扰工作或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
4.违反下列规定给予违反人记大过处分,并处予100元以上罚款。
4.1上班时间,不可打架、吵架。
4.2不可私自取用商场商品,私自取用视同偷窃处理。
4.3上班时间,不准在卖场或仓库办公区域内的任何地方睡觉。
4.4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上行政班者,中午用餐不得喝酒。
4.5上班时间不得进行赌博。
5.违反下列规定的,可直接予以辞退。
5.1不得张贴小字报攻击商场领导者、其他员工。有问题可以越级上级投诉。
5.2不得携带非法物品或武器进入公司。
5.3不得假公济私或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
5.4不得向顾客或厂家索取或接受礼品、小费。
5.5不得为他人代打考勤卡、捏造不实工作记录。
5.6不得向他人及同行竞争者泄漏公司机密。
5.7不得损害公司名誉、财产与利益。
5.8不得与顾客吵架、打架。
6.凡在一个月内累计犯同一类错误两次,可以处予更严重一级处罚,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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