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以质量创誉,以优取胜,以质兴业”的方针,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认真贯彻ISO9002标准,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3.质量管理总体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达95%,整体工程确保部优,争创国优。杜绝等级质量事故,努力根治质量通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总工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施工队相应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设质检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工程师,工班设质检员,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原材料检验制度:
项目部施技部、保障部要对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进行检测试验,各施工队要严格按检验频率对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进行自检及抽样送检,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或没有产品合格证的,一律不准使用,并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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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工程验收制度
坚持工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施工队检验合格后报项目部质检人员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队自检后,经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有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将对质检员处以50-100元罚款,再次检查不合格者罚款加倍。 3.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由项目部质检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覆盖的,一律做返工处理,费用自负,并给予罚款。自检后的隐蔽工程,经项目部质检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检查有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将对队质检员处以50-100元罚款,再次检查不合格者罚款加倍。 4.特殊、关键工序连续监控制度
对特殊关键工序要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坚持动态质量控制和“三方值班制”(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试验人员),人、机、料、工、环有一项不具备,质检工程师不得签发施工许可证。 5.质量检查及会议制度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各施工队负责人、技术与质量主管参加的工程例会,总结本周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情况。项目部每月组织质量大检查不少于一次,施工队每月组织质量大检查不少于三次,分析检查结果,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6.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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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中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对不按规范施工,盲目蛮干,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质检人员有权制止,直至返工,对质检人员做出的处理决定,其他任何人不得干预。 7.学习制度
每道工序开工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应对所属施工队技术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和质检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设计要求和技术质量标准,提高质量意识,增强创优信心和决心。 8.工程测量制度
⑴各分项工程的平面、高程定位测量,必须引用两个以上控制桩,测量数据应闭合,精度应符合要求。
⑵所有施工测量记录和计算成果均应换手复核,按工程项目分册装订。
⑶各施工队需自备经纬仪、水准仪等测量仪器,对项目部测量队所交桩位进行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 9.工程试验制度
⑴砼配比试验要进行不同原材料的不同组合试验,以防施工过程中改变料源、重新配试而影响施工进度。
⑵项目部中心试验室要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可靠性,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等校验、试验要满足规范规定的检验频率,并做到原始记录齐全、数据可靠、测量手段先进。 10.质量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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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项目部质检部每月底向公司及业主上报工程质量月报,各种统计报表要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⑵项目部质检部每半年、年终要写出质量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公司施技部,总结中要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步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上报。
四.工程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⑴经理为本工程质量的主要领导责任者,对本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⑵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颁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实际和合同中的质量承诺确定创优目标,落实组织保证措施,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⑶组织建立单项工程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组织每周工程例会和每月工程质量大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 2.总工质量责任
⑴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和检查指导责任,组织并参加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及质量评定工作,行使质量否决权。
⑵负责本项目的贯标工作,确保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在本项目的正常运行。
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策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并抓好落实。
⑷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创优活动,组织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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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项目部优质样板工程。
⑸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对存在的质量通病组织公关,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发现要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跟踪检查。 3.副经理质量责任
⑴对分管项目及要素的施工质量负领导责任。
⑵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⑶认真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颁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实际和创优规划,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⑷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对违章施工现象进行制止,并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⑸参加组织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发现质量问题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组织跟踪检查。
⑹组织均衡生产,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效益的关系,当工期、效益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⑺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施工,工程质量长期失控的单位和主管领导实施质量否决权。 4.质检部质量责任
⑴编写项目质量计划和创优规划,工程开工前报上级部门批准,负责评审本级优质样板工程。
⑵落实公司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和项目质量计划,制定项目部的工程质量预防措施,跟踪检查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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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负责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评定,签证验工计价表。
⑷按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质量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施工中经常性检查,并执行监理有关的规定,对违反规程、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
⑸认真组织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制定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实施质量奖惩,及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
⑹检查、指导QC小组开展活动,总结整理成果报告,按时参加公司QC小组成果发表会。
⑺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创优申报资料。 ⑻按时上报质量报表和质量总结。
⑼项目开工前,上报本项目质检人员分布及分工情况。 5.施技部质量责任
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技术、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质量保证措施,编制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 ⑵负责审核图纸,熟悉设计意图,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⑶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技术人员,认真执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标准,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工艺问题。 ⑷对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⑸对由于技术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负技术指导责任。
⑹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参加质量分析会,并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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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交技术依据。
⑻在技术管理工作中的一切行为均要以工程质量为中心,认真贯彻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中的各相关程序,严把施工技术质量关。 6.计划部质量责任
⑴负责合同评审工作,并按程序文件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 ⑵在编制施工计划时,应严格遵循施工程序,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效益的关系。
⑶负责验工计价,验工计价表需经质检工程师审核签证。 7.保障部质量责任
⑴负责按程序文件对分供方进行评价。
⑵确保按材料计划提出的品种、数量、规格、标准和时间供应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并及时向施工、试验部门提供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技术资料。
⑶对工程材料负责取样送检,并填写检验试验委托书,交试验部门进行检验试验。
⑷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工程材料、构件以免污染和失效。对储存物资要做好材质和试验状态等各种标识,防止错用。对需搬运的特殊物资、专用产品,要制定作业指导书,防止在运输中造成物资产品质量损坏。对化工材料、过期材料须经重新鉴定,并经技术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质量记录。 8.工程队长质量责任
⑴工程队长是施工操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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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领导责任。
⑵经常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教育和质量培训,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和创优活动。
⑶负责本队的贯标工作,按程序文件和质量计划进行控制。 ⑷组织和领导各班组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并经常进行检查落实。
⑸坚持“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组织分项工程评定。 ⑹建立奖罚制度,对质量控制好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质量低劣者责令改进和返工。 9.工程队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
⑴负责将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质量标准、技术措施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操作程序和条文,并使其具有简明的可操作性,向班组或项目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检查指导。
⑵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对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并负责。 ⑶对施工测量、定位放样、图纸审核、技术交底、材料使用所引起的质量事故负直接技术责任。
⑷指导班组开展三检活动,切实将三检制度落实到实处。 ⑸组织技术质量培训,抓好贯标工作。
⑹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填写各种施工检查证、检查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做好施工原始资料的积累、保存、归档工作。 10.工程队质检人员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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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落实项目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确保本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⑵制定队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⑶负责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 ⑷根据项目部质量工程师授权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并将签证归档,对签证工程质量负责(未经授权的项目,无权签证),做好自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⑸按项目部确定的QC小组活动课题、开展活动,及时填写QC小组活动记录。
⑹按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施工日志。 五.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凡在质量审核中一次通过,不出现严重不合格项和一般不合格项、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五项者,项目部给予工程队一次性奖金3000元,并奖励单位党政主管和技术主管各500元。
2.被项目部评为优质样板工程,给予施工单位5000-10000元奖金,并给予主要人员1000-2000元奖金。被建设单位评为优质样板工程或被评为局级(含)以上优质工程,视具体情况,给予施工单位10000-15000元奖金。以上按最高荣誉奖励,不重复进行。 3.被项目部评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施工单位,每次奖励元,被项目部评为质量管理先进个人,每次奖励个人800元。
4.QC小组成果奖:被评为局级优秀、先进小组者,总公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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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者,除上级给予的奖励外,项目部按上级部门给予的奖金额进行再次奖励。 (二)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单位行政主管和技术主管各200-500元罚款:
a每出现一次明显质量缺陷,或观感差、造成严重后果者。 b每出现一次被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者。 c每出现一次内业资料不齐全或缺乏真实性者
d每发现一次在施工作业和执行程序文件方面严重违章,直接危害工程质量者。
e砼、砂浆试件每出现一组不合格者。 f存在质量隐患,经指出不加纠正者。 g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者。 h严重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者。 i非同步取样进行试验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单位行政主管和责任人各1000-200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罚款。 a隐蔽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隐蔽签证者。
b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或无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者。 c被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者。 d被监理工程师开具停工令者。
3.凡在质量审核中出现一个严重不合格或五个一般不合格项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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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给予单位党政主管和技术主管各500元罚款。
4.若所施工的分项工程被评为合格,不能被评定为优良,项目部按合同单价或责任成本单价的95%,对施工单位进行计价。
5.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问题),项目部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事故中如发生人员伤亡,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办理)。 a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罚事故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及责任人各2000-3000元,罚技术主管2000元,罚事故单位30000-100000元,发生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加倍处罚。
b发生一类一般质量事故,罚事故单位党政主管领导及责任人各2000-3000元,罚技术主管1000-2000元,罚事故单位20000元,发生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加倍处罚。
c发生一类一般质量事故,罚事故单位党政主管领导、技术主管及责任人各1000-2000元,罚事故单位20000元,发生事故不按规定上报者,加倍处罚。
d发生质量问题,罚党政主管领导及责任人各300-500元,罚技术主管200-300元,罚问题单位1000-5000元,发生质量问题不按规定上报者,加倍处罚。
6.工程质量奖(罚)实行《工程质量奖(罚)单》制度,《工程质量奖(罚)单》由质检工程师填写后由被奖(罚)单位或个人签字,拒不签字者加倍处罚。
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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