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东城区卫生局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医政管理树立行业诚信形象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实名制就医制度。
根据实名制就医制度,除急诊外,患者在就诊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本市医保病人还需同时出示医保卡实名挂号。挂号成功后,不得更名或退号,必须经医师签名同意。
挂号员提供挂号服务时必须核查患者的实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和医保号。在预约、挂(取)号和分诊等环节,也要核实患者的实名身份信息。医保卡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
严禁使用他人有效身份证明或医保卡挂号、就诊。如果医保卡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任何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同时,应谨防“”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非法倒号。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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