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处罚规定
科学管理是提高企业效益的根本途径。车间管理处罚规定是依据《车间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标准,是车间管理及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 目的
维护车间的生产秩序和教育违纪者,巩固和提高公司的综合生产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
二、 惩罚原则
文明管理、科学管理、事实求是、奖罚公平。
三、 车间管理处罚规定适用范围
本车间管理处罚规定适用于生产各车间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四、 公共秩序管理处罚办法
4.1、迟到、早退将给予处罚,处罚方案:A、负责本小组1天的卫生清理;B、迟到3-30分钟每分钟罚款1元,即迟到共5分钟罚款5元,如超过30分钟即按旷工半日处理。
4.2、如有急事,填好请假条,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再由生产总监审批,交于门卫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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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如遇到特殊情况或严重疾病,可用电话向车间主任请假或相关人员代请,后补请假条(须县一级医院证明)。
请假工资核算:
月保底
A:请假一天,如未超过保底按 ×时间
30天
产量×单价
B:请假一天,如超过保底按 ×时间
30天
月保底
C:无事或故意请假者,按 ×时间×3倍,而且件数给别
30天
人所做,全部扣除.
D:连续旷工3天,月累计旷工5天者,既自动辞职,移交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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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上班时间一律将工作证佩戴在外衣胸前,工作证上须有本人照片,违者罚款2元,若工作证遗失,速到行政部门补办。
4.4、人人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经发现一次罚款5元,全体职工衣冠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女工不化浓妆,男工不染异色头发,如经发现责令改正。
4。5、生产区域吃零食,发现一次罚款5元.
4。6、严禁携带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厂区,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7、除特殊情况,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私接(打)电话,或在车间及生产部办公室乱拨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元。
4.8、严禁上班时串岗、睡觉、聊天或大声喧哗,严禁上班时化妆或拔眉毛,违者罚款5元。
4.9、“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严禁在车间内乱接电线,以及手机充电器,违者罚款10元。
4。10、“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5-100元罚款。
4.11、严禁拉帮结派,搞小集团,以及醉酒后上岗出现工伤事故自己承担后果,聚众无理取闹,吵架、打架、斗殴,罚1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4.12、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小说、杂志、报刊,禁止用手机发短信、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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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罚款5元;如有在车间打牌、下棋者每人罚款10—100元。
五、工作态度处罚办法
5.1、企业是由职工构成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调度、指挥,如不服从,不配合者罚款10—20元,谩骂管理人员者罚款50元。
5.2、今日事今日毕,上级所交待的任务,必须全力以赴,充分发挥敬业精神,如条件不具备而无法完成任务,必须汇报原因,违者罚款10元。理由不充分或情况不属实,照章罚款。
5。3、工作态度不端正,办事不主动、自由主义,因上级有意见或对上级的工作安排有意见,拒绝或故意拖延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罚款10—50元;因管理人员之间出现分歧,管理人员带头罢工,致使车间停止生产,管理人员罚款200元,车工罚款20—50元。若上级故意刁难下属者,罚款20-200元。
5。4、生产部、技术部、质检部每次例会,不做记录,或记录不全,开会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5元;会议上必须讲普通话。
5.5、上级领导电话呼叫应及时赶到呼叫现场,如不能赶到现场,必须电话讲明,违者罚款5元.
六、产品质量
6。1、正确对待“自检、互检、专检”的相互循环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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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每道工艺在技术人员的正确指导下,如有私自改动工艺或偷、简化工艺,经查出罚款10—50元。
6。3、原材料仓库如果某一关口出现问题,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6.4、前处理车间,如在某一关口出现问题,即某一关口责任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相关负责人相应处罚。
6。5、对需要更换面料的负责人,应赔偿面料价值的100%金额,例如:车间换片、除疵点外,一切由车间主任查找原因,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赔偿后,前处理车间换片者给予换片、并做好标识和纪录,如查不出原因,由本车间承担责任。
6。6、验片员对疵点、破洞、色差未做好明显的标识,如有明显的划粉要洗掉,出现以上情况每片给予处罚.
6.7、换片员对验片员验出的不合格品,不及时换者,有车间查出,给予换片员处罚,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6。8、生产车间的成品衣服,流到整烫车间经总检、检验若还发现没商标、洗唛、封口没封等等。对这些进行处罚:尾检罚5元,组长罚5元,主任赔罚5元。如果打包出货的衣服,退回还有没商标、洗唛、未封口、打拆严重的等.进行严重处罚:总检一件罚20—50元,尾检处罚10—30元,组长罚5—20元.
6。9对非报废材料而做报废材料处理者,按材料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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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各道工序反工比列
①绱袖:2%
②后背缝:2%
③绱领:2%
④腰缝:2%
⑤面袖缝:2%
⑥袖笼脱线:2%
⑦裤栋缝2%、腰不顺2%、门襟不直1%
⑧其他工序:1%
如超出以上返工比例,未经质检而流入下道工序,由下道工序查出,即该工序负责人的工序工价2倍扣除。
6。11、车间与车间之间如有返工必须开返工单,违者一经查出每次处罚责任人5元.
七、劳动纪律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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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晚上加班,如本工序完成须提前下班,必须出示出门单,出门单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方可生效.
7.2、严禁把公司财产占为已有,盗取公司财物,严禁做私活,违者视情节罚款20-100元,并且没收一切衣料.
7。3、严禁用茶水洗手,禁止将杯中的水乱倒,严禁把辅料或其他杂物扔出窗外或过道上和楼道上,违者罚款5元.
7.4、未经许可,严禁将非公司人员带入生产区域,违者罚款5元.
7.5、上班时间,非流程之需,工作之便不得进入其他车间,一经查出,罚款5元,本车间主任未进行干涉罚款5元。
7。6、严禁在机台、墙、门、窗户、桌子上面乱写、乱涂,或乱贴其他杂物,违者视情节轻重者罚款5-50元,并将其洗干净或修复。
7。7、未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准擅自操作非本岗位设备,或私拆设备,违者罚款5元,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责任.
7.8、员工必须树立以厂为家,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必须节约能源,间断性停止生产必须关闭电机,下班后必须关闭电机和日光灯,违者罚款5元,以示告诫。
7。9、严禁坐如使用的推车或流水板上面,整个推车和流水板保持一条直线,不得使过道阻塞,推车轮子上不得有线头缠绕,违者每次罚款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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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严禁在生产大楼各区域、生产办公室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100元,造成损失者,视情节严重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7。11、严禁上、下班擅入办公室倒水、拿报或闲聊,违者每次罚款5元。
7.12、下班后,车间主任负责安排人员关闭窗户,锁好车间大门,切断所有的电源,如有人加班必须由专人锁闭门窗,违者每次罚款5元,造成后果追究其责任人.
7.13、企业要发展,必须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统计,做到日有生产记录、月有统计报表,对生产过程中投入和产出统计数据要准确,以及上报要及时,数据不全或过时,则对相关人员罚款5—10元。
7。14、对生产工资记录和上报统计工资数不相符,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对有关人员罚50-100元,情节严重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15、生产部所下的任务指标,又无特殊故障,未按下单计划完成任务,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元(特殊情况需生产部签字安排)。
7。16、讨论工艺和技术问题,必须由车间主任同意,方可讨论,否则按串岗、聊天处理,每人每次罚款5元。
7。17、每道工序必须做到一包一清,以及一单一清,每道工序压货,不超过15条(件),超过者应主动加班或请示车间主任调剂,返工产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好,违者罚款10元。
7。18、西服、西裤、休闲等专用设备,如需要换零件,须由车间主任负责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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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生产所用的剪刀、绣花剪、镊子自备,其公司允许以旧换新,如丢失,后果自负).
7。19、机修工、锅炉工外出时必须得到生产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离岗,违者罚款10元.
7。20、坚持文明生产,为保持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实行以组为一个卫生片区,组长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值日安排并监督检查,由生产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对于各卫生区地面的清洁、机器、推车等物品的整齐摆放,推车轮子和机器底脚上线头的清除及垃圾篓内垃圾的清理等进行考核。
八、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订和解释,由生产部负责实施,由生产中心处罚,行政中心负责监督。
九、本规定依据《员工手册》制订,如有抵触,以《员工手册》为标准。
十、本规定由公司生产总监核准及公司盖章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温州市中鹏服饰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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