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完成工程量报审单
工程单位: 编号:
工程名称 致 (监理单位): 兹申报 年 月份完成的工程量,请予以核验审定,核定的结果将作为我单位申请月付款的依据。 附件:1、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 2、工程质量情况月报表 承包单位项目部(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05.1.21 经核验,除以下项目申报数量有差异,请以核定数量为准外,其余可以按报表做月付款报审表。 统计表序号 1 土 2 建 3 安 装 电气1 给排水 项 目 单位 申报数量 核定数量 简要说明 其它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写,一式三份,送监理单位审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留一份。 四川省建设厅制
JL一A018填写说明
一、本表是承包单位每月25日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月工程量时所填写的申报表,有关内容以审定的预算为参照物,以此作为拨付月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决算依据。
二、填写要求:
1.本表填写的内容应当是验收合格、手续齐全、资料符合要求,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计量范围内的工程量。仅完成某项工程的部分工程量(如钢筋仅制作成形尚未安装,脚手架未搭设完的部分)都不能计量;虽已完成但达不到合格要求,需要整改的部分也不能计量。
2.本表上半部分由承包单位填写,下半部分由项目监理机构按月进度计划有差异的项目分类填写,建议按土建、安装、消防、二次装饰等项,以计算月进度款需要来填写。
3.本表的计量值,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互校检查。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本表后,对所报资料进行审核,并于7天内会同承包单位进行现场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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