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正蓝旗沥青道路工程的沥青原材料供应。
二、供应数量及单价:材料款总价按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具体供应材料如下): 1、石油沥青90#:3506元/吨(盘锦);
2、4-15碎石:90元/吨(张北料).
3、矿粉:240元/吨;
4、抗硝基盐添加剂:27000元/吨。
三、付款方式:按各种材料进场收料单据累计结算,每500吨结算一次。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发票。(除石油沥青价格含税外,其他材料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时提供,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做到甲方随用随到。
五、甲方必须按时支付材料费,随着工程进度款到位,及时支付乙方提供的材料费。
六、乙方提供的材料,材料价格为一口价,不随市场变动而变动。
七、甲方有权检查材料质量,不合乎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返厂,直至甲方满意,达到标准。
八、乙方有为甲方服务的义务,有些特殊要求材料,如甲方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费用由甲方出。
九、本合同仅对正蓝旗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工程无效。
十、如遇甲、乙双方分争,一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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