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围绕“生态产业镇,幸福新蚕乡”发展目标,切实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食品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镇人民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一)成立领导小组。按照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原则,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责”要求,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林文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刘萍为副组长,食药卫计办、党政办、财政所、推进办、农技综合站、群工办、派出所、卫生院、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社区)相应成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完善金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堂府发〔20xx〕4号)及《金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范和职责的通知》(金堂食安办〔20xx〕55号)文件精神,及时组建新的食品药品和卫计生管理办公室,建立完善镇村组(镇食品样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三级监管网络,实现联动联防机制,形成办公室人员包村、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组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充分发挥村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末梢神经作用,协助镇食药所做好日常管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工作,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无盲区。
(三)落实工作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年初镇政府与村(社区)、学校等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村(社区)目标考核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监管责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一)信息收集。要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的积极性,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全镇范围内的餐馆、商店、小卖部、流动厨师、个体医疗诊所、村卫生站等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二)日常监管。一是严格群宴管理。实行农村群宴“双申报”制度。凡5桌以上宴席,承办厨师应向厨师所在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宴席举办人应向村(居)民小组长报告,组长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后由镇公卫所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并登记。镇食药监办要加强流动厨师教育和培训管理,群宴厨师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要及时掌握各村流动厨师的相关信息,督促群宴厨师及时办验证,每季度对流动厨师承办宴席等情况进行公示。每年对厨师办席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公示调查结果。二是加强学校及工地等食堂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工地的日常监控,确保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货质量可靠和食品安全的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搞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日常巡查,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做好开学前后、节日前后、流行病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巡查工作,防止群体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日常巡查。实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月报制”。村(社区)每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镇食药监卫计办针对不同时期检查重点开展巡查,将形成巡查工作台帐。
(三)宣传教育。采取座谈会议、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广播、“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食品安全知识进村组”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由镇食药监卫计办负责开展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流动厨师集中培训工作,一年不低于1次;村(社区)负责做好本(社区)范围内流动厨师、小买部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程度,增强责任心。
(四)应急处置。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修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方案》,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镇、村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流程,处理好投诉举报,完善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严格考核,进一步明确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检查,同时每月按时上报负责区域食品安全检查进度,及群宴信息,5桌以上的群宴要报乡镇卫生所备案。对如实上报的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给予每月30元的工作经费,未上报或由此引起重大事故的相应扣除工作经费。
水管站负责各种交易的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畜管站负责交易的肉类(包括猪肉、羊肉、家禽类及其肉制品和蛋类等)食品安全。
农技站负责市场内交易的粮油、水果、蔬菜类的食品安全。
公共卫生所负责乡镇所有餐馆的食品安全和村(社区)的农村群宴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负责各小作坊糕点、豆腐制品的食品安全;协助负责场镇各大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
学校负责校内食堂、小买部的食品食品安全。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授权和履行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中明确的职能职责情况开展督查。镇政府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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