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幼儿。
2.父母居住地在乐安大街以北、人民路以南、孙武路以西、月河路以东的幼儿。
招生对象
x年9月1日至x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3.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有本人工资项的当月工资单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xx县实验幼儿园南教学楼门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
联系电话:6x7
xx县实验幼儿园
x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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