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23会议领导讲话稿

2022-01-06 来源:步旅网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分管口安全工作基本估价

  20xx年,我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总体形势稳定,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式。一年来,一是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沙沱库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涉水乡镇船舶整治以及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集中清除了库区形成后出现的竹筏、轮胎、碍航网箱等,清理销毁了低质量船舶28艘、小舢板34艘,核查检丈乡镇自用船舶187艘,严厉打击了非法建造船舶和非法从事水上水下作业行为。投放35客位机动渡船5艘和20客位人力渡船9艘,同时,为加大监管力度,还新增购置了巡航监督艇2艘,落实渡工公益性岗位40个。二是运输管理工作。主要抓了对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客运企业、车站的源头管理,着力加强了对客运、公交、出租汽车等驾驶员的安全、文明的教育培训力度。一年来,共清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224次,培训驾驶员10872人次,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日趋向好,较好地树立了交通运输行业的窗口形象。

  二、找准问题,扎实抓好下步安全工作

  目前,我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企业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安排轻落实,重检查轻整改等现象。二是农村公路特别是通村公路建设安保设施滞后,缺乏安全防护设施,部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安全隐患严重。三是非法营运行为较为突出,打击非法运营工作任重道远。四是水上交通管理人员匮乏,管理不到边、不到位,船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加强,无证船舶违章经营、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等现象时有发生。五是乌江沙沱电站下闸蓄水,两岸碍航物未及清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客运源头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及客运站场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进一步推进“安全带-生命带”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客运秩序,提高安全事故预防能力。具体为: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客运车辆、客运驾驶员的监督管理,绝不允许出站客车超员、带病客车上路。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督促营运车辆参保并足额交纳座位险和第三责任保险,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坚决调整或取消不具备营运条件的客运线路。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驾校的资格审查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严格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加强对客运驾驶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等行为;要切实加强机动车参保情况督查,提高全社会抵抗风险的能力。客运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严格执行道路客运“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和城市客运有关安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要重点排查司乘人员思想意识、驾驶技术、心理状态情况,消除放松警惕、麻痹大意、疲劳驾驶等安全隐患,排查车辆发动机系统、底盘系统和电气设备系统情况,消除车辆技术性能上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有毒及危化药品的查堵力度,确保将“三品”堵在车外、站外,消除“三品”带来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车辆运输途中监管,消除站外上下旅客、超员超速运营等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灭火器、救生锤、逃生门等应急设施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严把车辆进出和驾驶员营运关,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道路客运车辆、站场的安全监管,牵头开展对全县非法营运车辆的集中打击和整治。城市客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客运公交车、出租车及相应站场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客运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常规管理;要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查、追究等安全责任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驾驶员技术考核资格审查制度,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符合安全行车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线路、车辆运行调度,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行车安全;要进一步开发利用gps等技术手段,加强对人车运行的动态安全监测,坚决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参保不齐全行驶、不适任驾驶资格行驶、驾驶员身体不健康行驶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近年来,虽然我县水上交通安全态势平稳,但沙沱电站库区形成后,我县管辖水域面积成倍上升,船舶迅速增加,给我县境内乌江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较大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时刻绷紧水上交通安全这根弦,着力抓好日常巡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把船舶签证放行和船员资质审查关,坚决杜绝超载运输、禁航行驶。各有关乡镇及交通、海事、安监、农牧、公安、畜牧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也就是交通部门负责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海事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跟踪督查、隐患排查、签证放行机制,把安全设施配置、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通行是否满足航行要求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安全措施落实不放松,确保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生产安全;要强化重点时段的事后监督,在赶集、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渡口监管,维护好群众过渡秩序;要继续牵头开展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的整治打击活动,维护水运市场秩序;要建立规范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船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要加强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治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不断提高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治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安监部门负责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指导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对责任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畜牧部门负责抓好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工作。公安部门水上派出所要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及时依法查处阻扰、干扰、拒绝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此外,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全面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强制清除航道内的采砂、捞石等碍航设备,确保水上航道畅通无阻。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一是加大公路防护设施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防护设施是否完备、标志标识是否清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无损。二是加大危险桥梁排查改造力度,建立桥梁运营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对排查出来的危桥,要及时实施改造,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桥梁安全运行。三是加大事故易发路段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路段,要结合实际尽快整治,预防道路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安全排查,确保公共场所安全。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共同抓。要在机构设置上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和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一名熟悉业务的行政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装备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危货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驾驶员和船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营运驾驶员、船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全面落实营运驾驶员和船员信誉质量记分考核办法,把安全行车、安全行船作为驾驶员和船员计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和船员,严格进行集中培训教育。公路施工要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界定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勘察设计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高危工程安全生产强制性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把每个项目的质量、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头,落实到设计、施工、监理及监督单位领导头上。海事部门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和重点环节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以“责权一致”为主线,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监督工作的体制与机制。一是坚持把“零容忍”、“零缺陷”的责任心贯穿于安全监督工作全过程。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分头督查,常年巡查。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工程,要加大督查频次,拓宽督查内容,强化跟踪督查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安全督查结果分析评价系统。要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科学分析,把握工程安全状况变化规律,建立安全监管系统,使督查结果成为衡量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和施工工艺水平、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是“生命工程”,是“平安行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渡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开展、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或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或系统内各类事故隐患较大或由此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黔东北铁路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