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门村彭家村小组
乙方:彭文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村前有一口小水塘,承包给乙方搞养殖业。具体承包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自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止,承包期暂定五年。
二、承包金。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金壹佰元,承包金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承包甲方水塘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村民在干旱期间保持水塘水深1米以上。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若有变更,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单方无权毁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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