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增强
公安消防大队设立之初,是由县公安局代管的一个消防股。代管期间,全体官兵借住公安局。消防大队正式成立后,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由队里全体官兵亲手建盖起地处县城新建街上段右侧的综合办公大院,院内有两幢二层钢混结构的营房综合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内含消防车库、食堂、宿舍、办公室及各项配套用房。
通过多方争取资金,购买数码照相机1台,接通了因特网、金盾网(局域网),办公条件得到改善。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营门和部分库室进行改造,用于政府专职消防队住房。配置有东风牌消防车1辆,手抬消防机动泵1台,及消防水带、水枪,消防员防护服,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消防装备,使消防队的值勤战备能力逐年得到增强。
二、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成绩斐然
近年来,大队在大理消防支队和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公安部“二十公”、公安厅“二十一公”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以《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加大组织建设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了部队高度稳定,完成了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工作、业务建设、部队管理、内外关系、营房环境等方面都取得了好成绩,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
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宗旨,积极做好拥政爱民工作,首先认真落实了群众工作五项制度,先后与县人行、县财产保险公司两家单位开展了警民共建活动。只要是群众需要就义不容辞,积极为单位群众送水、运水,取钥匙,参与社会救助等,通过开展这一系列的活动,大队官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增强了警民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 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抓好“消防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探索消防监督工作新机制,抓好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和消防工作进社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创“政府领导,行业管理,单位负责,群众参与,消防监督”的新局面。 本着“消防工作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的方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严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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