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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买卖合同范文合集

2023-08-29 来源:步旅网

  甲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 (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

  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工服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2.品种:

  3.规格: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双方封存的样本作为合同的执行标准。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2.计量单位和方法:

  3.结算时以实际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及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

  2.因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侵泡、磨损,需要更换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更换及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要求更换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因包装不当造成的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以甲方合同生效并量体完毕,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起算。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下工作日完成。

  套以上工作日完成。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法:

  3.验收标准:

  4.产品规格采取量体制衣,以双方确认的量体制衣数据为准,质量按约定执行,发现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修改、退换、重做。甲方被量体人员如对规格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应对此要求进行书面确认并签字。由于衣服不合体引发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5.甲方验货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制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进行修理、退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2.数量:

  3.本合同总金额(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增值税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率为%。

  4.货款支付方式:

  5.发票: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并采取其他措施以维护甲方权益。

  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甲方要求退换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乙方承诺储备足够的面料及辅料,为甲方提供续订服务,以备甲方在日后追加购买服装。

  6.乙方承诺为甲方所购工服提供质保,质保期天。

  第九条 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为永久。

  3.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履行本合同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2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对不能交货部分,甲方有权终止该部分合同。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需要货物,本合同自动终止。

  5.乙方将货物发到错误交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将错运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为假冒伪劣材料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7.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质保义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按每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确定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

  第十二条 通知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各方送达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5.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合同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工服购买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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