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教师节表彰活动
以县委、政府名义评选表彰一批大方县“优秀教师”、“ 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特岗教师”、“ 优秀校长”、“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尊师兴教先进个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优秀教师200名;优秀班主任50名;师德标兵10名;优秀特岗教师20名;优秀校长10名;优秀德育工作者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6名;尊师兴教先进个人4名;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表彰名额。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和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
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连续任职五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师德高尚,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起示范作用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优秀特岗教师评选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优秀校长评选范围:在职在岗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正副校长(园长)。
尊师兴教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推进我县民办学校的快速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事迹突出的个人。
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推进我县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
(1)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积极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满工作量。
(2)教学特点鲜明,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民办学校教师申报该类别的,现任教单位需取得办学资格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同行、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前列,教学成绩优异。
(4)五是职业学校优先推荐“双师型”教师,所指导学生在各级技能竞赛等活动中成绩显著。
以上参评人员必须是教学一线教师。
2.优秀班主任
不再重新申报,以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__年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毕教办师〔20__〕106号)要求进行评选,符合评选条件且未推荐到市的人员作表彰对象。
3.师德标兵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任教3年以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4.优秀特岗教师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心系乡村教育,不畏条件艰苦,扎根农村边远学校,教学质量突出。
(2)遵循教育规律,潜心钻石业务,因材施教,勇于探索创新,为人师表。
5.优秀校长
(1)任职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领导才能和领导艺术,能带领出一支团结积极向上、作风过硬、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
(2)任职学校办学业绩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公认度高,在同类学校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长期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校长给予适当照顾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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