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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